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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餐饮经营单位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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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餐饮经营单位燃气安全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县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10.29赣州经开区爆炸事故教训,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立即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安委会《赣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赣市安〔202114号)和县安委会《关于立即组织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信安办字〔2022〕7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立即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开展餐饮经营单位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一、排查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经营单位燃气用户的安全隐患。

一是督促开展自查。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赣州市燃气管理条例》,履职尽责,督促餐饮经营者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履行安全用气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二是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排查:(1)餐饮经营单位是否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用气合同;(2)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3)是否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4)应编制应急预案的餐饮经营单位是否编制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和定期组织演练。三是配合住建部门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燃气用户的安全检查。

(二)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入户活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组织干部职工向餐饮经营单位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入户活动,与餐饮经营单位签订燃气安全使用承诺书,向餐饮经营单位张贴规范安全使用燃气的温馨提示。二是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倡议活动。与当地餐饮行业协会联合向餐饮经营单位燃气用户发放《倡议书》,引导餐饮经营单位规范安全用气。三是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培训。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各单位要组织餐饮经营单位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培训,提升餐饮经营单位安全意识。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年11月2日前)。单位要结合本辖区餐饮经营单位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召开动员部署会,科学部署推动。

(二)实施攻坚(2022年12月31日前)。单位要围绕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结合实际情况,狠抓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对排查的每一处安全隐患,要实行整改销号。对餐饮经营单位燃气用户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要将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要发函住建部门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12月底前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成效。

(三)总结提升(2023年1月31日前)。单位要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总结,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餐饮经营单位燃气安全管理水平,防范餐饮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并将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好的成果固化为制度措施,切实提高餐饮经营单位燃气安全防范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开展餐饮经营单位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是落实委、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迅速全面动员部署,明确时限要求,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积极开展排查整治。单位要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对排查的问题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餐饮经营单位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三)注重强化宣传引导。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燃气安全使用规范,引导餐饮燃气用户正确规范使用燃气,防止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

,各成员单位11月开始,于每周四上午下班前将落实情况报县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股。联系人:肖峰,联系电话:18170673335,邮箱:26092948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