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县发改委初定于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上午9时在赣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会议室举行信丰县公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费价格听证,对“信丰县公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公开听证。
一、听证方案要点:
(一)定价理由:由于社会的发展进步,公办养老机构的养老条件和护理水平不断得到改善,社会对养老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为使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得到更好的发展和为社会提供更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在承担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任务、履行基本养老服务职能等方面重要作用,改善养老服务供求关系,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拟对全县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进行统一核定。
(二)成本监审结论:床位费每床每月单位定价成本分别为三人间193.03元、双人间386.06元、单人间579.09元;护理费每人每月单位定价成本分别为全失能2241.76元、半失能1120.88元、自理672.53元。
(三)定价方案:按照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和非营利原则,统筹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市场供求状况、周边县(区)收费水平等因素,我县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拟核定如下:
1.护理费
(1)自理型:670元/人·月
(2)半失能:1120元/人·月
(3)全失能:2250元/人·月
2.床位费
(1)单人间:580元/床·月
(2)双人间:380元/床·月
(3)三人间:200元/床·月
3.乡镇二级、一级养老机构分别按县级标准的80%、70%执行。
4.其他收费
(1)伙食费等其他服务收费项目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
(2)其他服务收费指公办养老机构按照老年人或其家属(代理人)要求,为老年人提供的其他个性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
经有关部门推荐,县发改委聘请人大代表廖万廉,政协委员赖勤,部门代表汪洋、黄琪、赖梅、李明,经营者代表袁旭明、刘芳,消费者代表黄健、黄晓华、张雪艳、黄萍、钟薇、殷海清、李辉、郑艳梅、李娟寿、曾源英等18人参加出席听证会。
我委指派吴旭东、刘俊东、黄筱媛三位同志为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人,听取参加人员对听证方案的意见。
信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