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县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信府办字[2015]16号)文件要求,现将信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发改委)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概述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各项制度,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了组织实施。成立了信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任组长,有效的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
(三)落实和制定了相关配套措施。为方便群众及时、有效了解信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在“信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xxf.gov.cn)提供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公开办事程序、下载表格等服务信息。
(四)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宣传、培训。我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信丰县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切实提高信息员的专业素质。同时,通过政府网、电视、报纸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教育,为《条例》的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我委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4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条,完成任务数的130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未收到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额0元,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我委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委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这项工作离《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体现为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和规范,公开渠道、途径还比较少等。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条例》和上级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着力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明确实施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是加强公开载体建设。着重提高网上办事能力方面的建设,充分发挥公开载体的作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是进一步加大群众参与度。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2014年 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