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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发改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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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县发改委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信丰县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发改委-年度工作报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发改委联系(地址:信丰县市政大道56号A栋210,电话:0797-3336039,邮编:3416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的情况

2020年,我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91,超额完成了年初安排的任务数。其中工作动态488条,完成整年任务的139%,概况信息2条,政策文件31条,规划计划8条,年度工作报告1条;专题专栏12条;计划规划类4条,财政资金信息4条,重大项目建设141条。

1.重大政策措施解读

及时发布关于重大政策措施相关信息的发布,全年发布政策文件类信息共计31条。

2.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推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对公共资源交易的信息公开进行指导,按相关要求做到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

3.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公开

重点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投标信息等,共计141条

(二)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严格按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环节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按时保质保量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以来,委主要领导亲自调度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有关工作汇报,调整完善了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委办公室负责日常业务工作。研究制定《信丰县发改委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方式和制度,细化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信丰县发改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信丰县发改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信丰县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确保全委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科学化。对上传至委微信公众号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所有上网信息均需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签。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发挥政务媒体平台作用,指定专人负责运营管理和优化委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问政平台、依申请公开平台等平台公开我委政府信息,畅通我委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制定《信丰县发改委2020年度信息工作考评办法》,实行奖惩机制,同时将信息工作与干部绩效考核挂钩,纳入《信丰县发改委2020年干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以来,县发改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成效,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公开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各股室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工作力量需进一步加强。今后,县发改委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积极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需求,以更加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更好助力发展改革事业,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信息主动公开。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提高全委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同时逐条对照意见和条例的要求,对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查漏补缺。

二是依法依规做好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环节工作流程,不断提升内部沟通效率,通过合理设置工作程序,依法履行职责,更好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因依申请公开告知而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做好相关应对工作。

三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等要求,进一步加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等方面公开工作力度,督促相关主体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交易过程等信息公开。

四是增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培训和鼓励自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