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战略,加强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夯实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根基,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本政策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5+2就业之家”建设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23〕28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5+2 就业之家”建设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3〕1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二、“5+2就业之家”的含义
全省的“5+2就业之家”,不是新设的组织机构,而是指面向社会公众、用人单位提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平台和网点,是我省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5”即省、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五级。其中省级“就业之家”1个;市级“就业之家”11个;每个县(区)、街道(乡镇)、社区和人口集中村1个“就业之家”。
“2”即开发区、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两类。开发区和大中专院校各1个“就业之家”。
三、建设目标
(一)构建“五统一”就业服务网络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配置、统一制度”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全县“5+2就业之家”建设。到2024年,全县就业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水平再提升,建成1个中枢性、支撑性的县级“就业之家”;建成 17 个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的乡镇级(含城市社区管委会)“就业之家”;40个社区和 157个人口集中村建成197个社区(村)级就业之家。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就业公共服务网络,形成城区15分钟就业服务圈和农村 15 公里就业服务网,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就业公共服务需求。
(二)打造高质量就业公共服务平台
在全县范围内健全完善政府领导、部门主导、社会协同、多元参与的就业公共服务机制;建成全县统一的公共就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并与省市平台实现对接;建成政府市场融合、线上线下一体的“5+2 就业之家”网点,为全县劳动者和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便捷的就业公共服务。
四、建设要求
(一)明确功能定位
“5+2就业之家”主要提供求职招聘等各类就业创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就业需求摸排就业岗位筹集、就业供需匹配、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帮扶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等。
(二)因地制宜选址
按照构建城区15分钟就业服务圈和农村 15公里就业服务网的基本要求面向服务对象并结合功能定位规划选点。要按照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原则,通过“提升、置换、联营、打通”等方式分级分类建设,原则上不新建,
(三)统一服务标识
严格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配置、统一制度等“五统一”标准,推进“就业之家”规范化建设。所有“就业之家”按照《“5+2 就业之家”标识及运用手册》要求,统一场所服务标识和工作人员工服。
(四)规范服务配置
各级各类“就业之家”场所面积应根据当地常住人口、服务对象规模并对照服务功能合理确定,为更好地面向群众提供集中式、一站式服务,服务功能尽可能在单体建筑内形成集聚。
(五)加强人员配备
各级各类“5+2就业之家”通过内部岗位调配、服务岗位招聘、公益性岗位聘用等方式,强化人社组织、统战、政法、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协同,发挥社区(村)干部、退役军人服务专干、“三支一扶”人员等作用,充实“就业之家”服务力量。
(六)健全服务制度
各级各类“就业之家”应对外公示服务事项,执行就业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健全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建立服务台账。各“就业之家”按照《“5+2就业之家”管理规则》《“5+2 就业之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要求进行日常管理
(七)强化数字赋能
依托江西省公共就业信息系统和“人力资源地图”数据库,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就业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用好求职招聘、零工市场、职业培训、创业扶持、补贴直发等线上服务专区,提供协同高效的一体化就业创业服务。
(八)统一岗位归集
打通省、市、县公共就业招聘平台接入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信息,汇聚归集各级各类公共就业求职招聘信息。鼓励吸引各类市场性岗位信息在平台发布,实现求职招聘信息精准匹配、主动推送,满足服务对象更多就业服务需求。
(九)完善参与机制
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就业公共服务激励政策,加强人社、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联动,广泛动员志愿服务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参与就业公共服务。
(十)创新合作模式
探索“政府建设、市场运营,市场建设、政府补贴,市场运营、政府购买”等多种合作模式,扩大就业服务供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提供专业化服务。
(十一)加快推进进度
2023年11月至12月为起步阶段,2024年1月至4月为铺开阶段,2024年4月至5月为县级评估阶段,2024年5月至6月为市级评估阶段、2024年7月至10月为省级评估阶段,进一步完善我县“5+2 就业之家”建设,确保在省、市级评估中获得表扬激励。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县级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发展改革委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分管领导和县就业中心主任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成员单位指定专人对接协调有关工作。各乡镇(城市社区)比照成立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调度,挂图作战,每周调度,督促建设进度,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
人社和财政等部门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有关要求,将就业公共服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现有渠道安排资金,保障“5+2就业之家”建设和运营。鼓励金融部门、国有人才服务平台和社会资本支持“5+2 就业之家”建设运营。
由人社部门与财政部门补足86个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专岗人员,主要用于保障乡镇(城市社区)、高新区就业之家有就业创业服务专职工作人员。
(三)强化统筹协调
县人社部门要将“5+2 就业之家”建设纳入就业工作整体规划,建立跨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县“就业之家”建设,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具体抓好“就业之家建设管理工作,并负责县本级、技工学校“就业之家”建设管理工作;各乡镇(城市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乡镇级、社区(村)级、“就业之家”建设管理工作。
县财政部门保障“就业之家”奖补、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聘用等必要资金,县教体局指导技工学校“就业之家”建设管理工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高新区“就业之家”建设管理工作,县发改部门指导高新区“就业之家”建设管理工作,各有关主管部门按部门职责落实相关工作。
(四)强化激励考核
县人社部门要建立领导挂点联系乡镇(城市社区)制度,组织人员分组督促指导各单位抓好“5+2就业之家”建设。实行“5+2 就业之家”周调度制度,乡镇(城市社区)每周报送本地“5+2就业之家”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组织开展“5+2就业之家”考核评估,将“5+2就业之家”建设情况和服务效果纳入县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和县综合考核重要指标,对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扬激励,对成效较差的按程序予以通报、督办或约谈。
(五)强化宣传引导
尊重和激发乡镇(城市社区)首创精神,鼓励各乡镇、单位推动就业公共服务改革创新,总结提炼推进“5+2 就业之家”建设创新举措、经验做法,挖掘宣传典型事迹塑造“5+2 就业之家”服务品牌,各级宣传部门加大宣传支持,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5+2 就业之家”建设的良好氛围。
解读单位:信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曹慧媛
电话:0797-336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