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如何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受益对象范围
(一)招用人员。劳务派遣单位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其中,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二)受益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经办模式及资金分配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
二、申请条件
(一)招用时间。劳务派遣单位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可按招用人员在申领劳务派遣单位首月参保时间确认。
(二)身份信息。各地要利用数据比对确认招用人员身份。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信息可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获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信息可通过核验其毕业时间确认,毕业时间等受教育信息以教育部门提供为准。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信息可从本地人社部门的登记失业人员信息库获取。
(三)参保缴费期限及状态。申领企业为相关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三、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劳务派遣单位采用自行申请的经办模式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按规定提交《江西省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附件1)、《劳务派遣单位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附件2)、《劳务派遣单位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分配确认函》(附件3)及劳务派遣协议等材料主动申请,并按照分配明细表及时做好资金分配。
(二)劳务派遣单位要做好分配和拨付报备工作。对涉及劳务派遣单位的自有员工的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对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部分,劳务派遣单位应于收到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的60日内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覆盖范围之内。
(三)劳务派遣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向用工单位拨付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并于次年2月底前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银行回单等银行交易明细材料报备一次性扩岗补助全年拨付情况,拨付金额应与分配明细表、分配确认函保持一致。对未按规定拨付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劳务派遣单位,必须退回未拨付部分,并取消下一年度申领资格。
四、办理联系方式
办理地址:信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一楼失业保险窗口(信丰县工业大道7号)
联系电话:0797-3396106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4:30 - 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江西省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2.劳务派遣单位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3.劳务派遣单位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分配确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