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县人社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信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县人社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县政中心B栋202,电话:3339201,邮编:3416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和《》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意见征集形式)
2.管理公开(权责清单、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监管情况)
3.服务公开(公开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
4.结果公开(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及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
5.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情况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对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局设立意见箱、开设热线电话和网站,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的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311号)和我县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扎实做好人社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信丰县人社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各下属单位副局长任成员,由局办公室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发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完善了县人社局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严格把控对外发布政务信息,有力地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推进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平台建设
我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大力开展网上政务公开。我局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开设了就业、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障、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年度工作报告等栏目。2020年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信息727条,已完成年度任务数,居县直单位前五位。
我局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为方便群众开设了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就业、社保等人民群众关心的政策信息。在办证大厅设立政务公开栏,将单位职能、工作内容、办事流程等内容向社会公布。利用政策下乡、宣传手册、宪法日、社会科普日、招聘会等向社会宣传就业、社保、劳动保障等政策文件。
(五)监督保障
我局定期对单位的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有关股室认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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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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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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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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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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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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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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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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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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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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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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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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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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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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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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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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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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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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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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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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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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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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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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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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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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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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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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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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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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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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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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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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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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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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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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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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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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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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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内容。继续完善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和劳动维权等领域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透明度,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便民为民服务作用。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进一步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调动全局人员的积极性,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三是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注重提高机关干部思想认识、提升综合素质。通过业务学习会、工作互相评价、参加相关培训等形式,学习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技巧等知识,为信息公开工作依规公开、及时公开创造良好条件。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办法、新举措。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