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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信丰县特殊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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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信丰县特殊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按照《食品生产经管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2022年全市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赣市市监特食字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督促全县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实现事中、事后精准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特殊食品经营风险隐患,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众食品安全。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生产经管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三、检查范围

(一)重点单位

1.商超、母婴用品店、药房等特殊食品经营企业;

2.抽检监测发现不合格或问题产品批次较多的特殊食品经营者。

(二)重点内容

1.经营企业是否取得特殊食品经营许可;

2.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是否专区专柜销售;

3.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制度;

4.特殊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情况

四、检查方式和频次

根据风险分级管理原则,按照日常检查为主体,重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多种检查方式为补充,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在各食品经营单位每两年完成一次全覆盖全项目检查的基础上,推进监管力量和监管资源科学配置,着力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一)日常检查

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食品经营单位实施日常监督检查。要按期完成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风险分级评定工作,确保辖区内持证食品经营单位2022年度风险分级评定完成率100%,对食品经营单位的检查频次应根据食品经营单位年度风险等级确定。对风险等级为A级的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对风险等级为B级的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2次;对风险等级为C级的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3次;对风险等級为D级的生产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4次。现场检查时,应当由2名以上(含2名)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属于基本符合的被检查单位,应当就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督促被检查单位按期整改和上报,并可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

)重点检查

对风险等级为D级的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存在抽检不合格的经营企业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县局食品股对全县各类特殊食品经营者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分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结合辖区实际,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分局应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与辖区监管工作实际,制订本辖区年度特殊食品经营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创新监管。全面运用“赣溯源”开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在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分析特殊食品经营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影响特殊食品安全的风险因素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并提出加强日常监管的政策和对策,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三)重视结果处置。要严格按计划开展监督检查,记录要准确完整,检查过程要留痕,问题要及时处置。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踪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