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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县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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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监管行为,提升食品小作坊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实现科学高效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食生〔202025号)、《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江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摸底建档办法》等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防控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切实维护食品安全,制定本年度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食品“四个最严”要求,省局和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切实履行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职责,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地开展监管工作,食品小作坊经营者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滥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面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

二、检查形式

(一)检查方式:检查统一使用“赣溯源”检查系统和《食品小作坊登记现场检查表》一整套纸质材料;

(二)日常检查:由食品小作坊属地分局按照《食品小作坊登记现场检查表》,对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环节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三)抽样检测:由食品小作坊所在地分局按照2024年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抽样检测计划及对消费者关注度高和消费量大的小作坊食品年度抽检覆盖率要求达到60%以上,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

(四)飞行检查:由县局食品监管股负责牵头实施,根据监督抽样、投诉举报、不良事件监测、稽查、日常监督检查及其他信息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事项、时间、人员和方式,对食品小作坊经营者开展不提前告知方式的进行突击检查。

三、检查频次

各分局负责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进行建档工作,同时各分局负责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进行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告知食品小作坊经营者,对上一年度和本年度出现监督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小作坊,应动态调整风险等级,相应增加监督检查频次,要求食品小作坊经营者将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张贴至其食品小作坊公示栏处,根据食品小作坊的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对高风险食品小作坊的监管优于较低风险食品小作坊,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一)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小作坊,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以上;

(二)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小作坊,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次以上;

(三)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小作坊,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次以上;

(四)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小作坊,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4次以上。

四、检查内容

(一)查食品小作坊,督促食品小作坊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食品小作坊经营者进货台账、生产投料记录与销售台账,通过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

(二)查重点产品,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对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高风险的食品,重点检查食品原辅料采购使用、卫生条件、加工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规范整治潜在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严厉查处食品小作坊无证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载明登记食品类别与实际生产食品类别不相符、滥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超小作坊登记证规定生产加工场所面积、人员等违法行为

(四)突出重点,继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用植物油、白酒粮食加工品豆制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五、监督检查的措施

各分局负责对属地食品小作坊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一律及时录入“赣溯源”检查系统,经检查须整改的食品小作坊,应书面责令其就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改正,提出整改要求。食品小作坊经营者整改完毕后须报监督检查部门核查整改结果是否整改到位,监督检查人员应核实整改情况,并记录整改结果。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食品小作坊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检查资料和整改报告需建档保存)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局要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要求推进食品小作坊的网格化管理,分区划片,“定点、定人、定责”,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开展风险分级管理,根据食品小作坊的风险分级情况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全局人员一定要充分认清做好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目标上更加明确、方法上更加科学、工作上更加扎实,确保监管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程序。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按程序进行处理,实施重大行政处罚要严格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确保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严格落实责任。要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认真执行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新增的食品小作坊要及时纳入监管计划并在三个月内开展监督抽检。

附件:2024年度信丰县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计划及风险等级评定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