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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来袭,网络集中促销别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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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网络购物节已经拉开序幕,各大电商平台纷纷推出各项活动。为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赣州市市场监管局近期部署开展“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线监测和现场检查“双管齐下”,切实维护“双十一”期间网络交易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经营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本次“双十一”专项行动于10月21日-11月开展,面向赣州市辖区内电商平台、网店、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经营者,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聚焦网络销售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电动自行车、燃气用具、“一老一小”用品、禁限售商品等领域,重点整治“双十一”期间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易出现的六大类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在经营页面显著位置公示证照信息;是否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不执行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销售、宣传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销售、宣传不合格食品、药品、“一老一小”用品等商品和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非法销售野生动植物、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等网络禁限售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结合赣州市2024年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网络餐饮平台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等,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将通过行政约谈会和现场检查等方式,指导和督促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集中促销行为,依法合规经营,促进赣州市网络经济健康规范发展。在此,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发出以下“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平台要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和服务,落实各项审查核验义务,引导其依法履行主体资质、交易规则等信息公示义务。

二、严格规范促销行为。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严禁采取“先涨后降”“虚假打折”“虚假标价”“虚假保价”“设置虚高划线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不得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严格防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对商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把控,做好溯源台账,避免销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

四、严格规范网络广告发布行为。严禁虚假宣传,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对商品和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五、严格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通过排除、限制竞争及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等开展促销;禁止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六、严格禁止销售、宣传网络禁限售商品和信息。禁止发布涉军、“专供”“特供”商品、金银箔粉食品、危险化学品、迷药、涉枪涉爆物品、野生动植物和相关猎捕工具、东北黑土等网络禁限售商品信息;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严禁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改装信息。

七、严格规范直播营销活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依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依法依约积极兑现售后承诺。

八、严格落实反餐饮浪费主体责任。网络餐饮平台和广大商户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持续规范适量点餐提示、合理设置起送价格、优化餐食分量等餐饮外卖营销行为。

九、严格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便捷、高效的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积极协助网络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