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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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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信府办字〔2018〕73号)的要求,特编制《信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和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充分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作用。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据统计,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3条,任务完成比例为105.5 %;政府公报公开0条,维持不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申诉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 21 号提案办理结果

收到委员们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对提案进行专项研究,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 2017 年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提案办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及协办科室、协办责任人。我县市场监管实施“三合一”机构改革以来,始终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摆在重要议程。2017 年县食安办下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信丰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信食安办字〔2017〕3 号)文件,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各乡镇、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构建三级监管网络,16 个乡镇和工业园管委会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安办,每个乡镇设立了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每个村和社区(居委会)设有 1 名食品安全信息员和协管员,形成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目前,我县共有名 75 信息员、296 协管员,利用网络技术将食品安全检测数据公示在政府网站上,便于群众查询食品安全检测数据,确保基层食品安全有人抓。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公开内容的实用性不够。主动公开的信息多数是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及工作动态信息,与公众的需求及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同时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抽检、分析报告等信息更新频率有待进一步加快,以便更好的满足公众需求。

2018年度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继续通过每月定期通报等工作形式,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建立起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推动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加强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进行梳理,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重点做好投诉举报数据分析,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开机制,积极探索重大决策信息的公开制度。同时加强信息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

(三)大力运用新媒体开展政务信息服务。借助我局已经开通的微博和微信公众账号(信丰市场监管),抓好规范管理,加强内容建设和服务功能拓展升级,提高政务信息服务水平,壮大主流声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3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9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2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0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24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4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2

  单位负责人:毛盛群       审核人:张东海        填报人:郭                                                

  联系电话:3311492              填报日期:2018.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