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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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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和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推动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日,江西省审计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简称《意见》)。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背景

党中央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2018年,审计署先后印发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也明确了审计机关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为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内部审计作为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既是各部门各单位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又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推动我省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取得积极成效。但仍有一些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业务指导监督不到位、成效不明显,一些部门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发展不平衡,内部审计制度机制不健全、内部审计力量不充足、审计成果运用不充分等,未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亟需出台有关制度措施,加强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江西省审计工作实际,省审计厅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具有很强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二、《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4个部分15项内容。

第一部分: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主要强调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对强化单位内部管理、统筹整合审计资源、增强审计监督整体效能、推进审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要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围绕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推动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的工作机制。强调要建立健全指导和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内部审计资料备案及成果运用机制、与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和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平台运行工作机制,以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促使各级审计机关主动担当履行指导监督职责,推动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第三部分: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围绕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抓什么”、“怎么抓”,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指导意见,即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的指导、加强对内部审计计划安排和审计重点的指导、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加强对内部审计协会的指导。

第四部分: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检查监督。强调要通过加强日常监督、结合实施审计项目开展监督、组织专项检查、加强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质量监督、进行追责问责等五种方式,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检查监督,推动被审计单位按照法规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

三、《意见》主要特点

(一)强调了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意见》强调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全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推动被审计单位进一步理顺内部审计管理体制,建立被审计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机制,加快成立由党委(党组)书记任主任的党委(党组)审计委员会,并在省委审计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提升了开展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的权威性。《意见》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压实了审计机关开展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的责任,明确了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贯通协同的关键措施,比如内部审计成果运用问题,对内部审计已经发现并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对纠正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应当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三)明晰了加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的机制路径。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是增强审计监督合力的重要抓手,《意见》紧扣审计机关指导和监督两方面的职能,从内部审计要素、工作实施流程、重要环节控制等角度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对指导监督的机制、路径、手段、方法进行了实化细化,针对性、操作性比较强。(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