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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15年主要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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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15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工作思路

2015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和招投标电子化、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新行政审批和招投标管理服务机制,努力改善和提高政务服务的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继续遵循“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工作原则,按上级要求清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将纳入中心管理的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开;按规范办理各项审批业务,办件差错率为零,纳入中心管理的事项在中心办结率达90%以上,推进互联互通,全面实现网上审批;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继续推进电子化招投标工作,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网上运行。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1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审批项目梳理,将审批项目再清理,审批流程再优化,申报材料再精简,承诺时限再压缩,并向社会公布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权力清单,让办事企业、群众一眼看清县行政服务中心能办多少事,能办什么事;进一步完善落实“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减少流转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2、进一步完善全省网上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从审批到受理、审核、批准等全过程实时监察、预警纠错和绩效考评体系。二是全面实现网上申报、网络传输、网上审批、电子视频监控,做到各项行政服务项目公开透明、规范廉洁、方便快捷办理,真正方便办事群众。三是积极协同县工信局,做好中心网上审批系统与各业务部门审批业务系统的对接工作,解决二次录入的问题,实现各乡镇、各部门联网、审批数据共享,推进网上审批互联互通。

3、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联系,协助建立健全相关管理与考核制度,建议统一中心标识制作、统一规范窗口布局、统一印制办事指南、统一进行规范上墙,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运作。

4、进一步转变窗口工作作风。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继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完善考勤考核制度,大力营造勤奋敬业、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加强中心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点带面,开展“一对一”帮扶、志愿服务队等一系列活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定期开展“红旗窗口”、“服务标兵”等评选活动,以服务质量与效率为准绳,在大厅形成“推优促进”的工作氛围。

5、进一步强化审批服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健全和完善中心及大厅的学习制度,不断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理论政策学习,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二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岗位练兵、法律法规讲座、工作礼仪培训等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培训,使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真正成为思想境界高、窗口形象好、熟悉政策法规、精通审批业务、掌握岗位技能、工作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三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进一步激发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凝聚合力,努力打造一支风气正、业务精、服务优的干部队伍。

(二)深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断提高配置效益。

1、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坚持“应进必进”原则,进一步规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国有、集体投资项目和国有产权等公共资源中涉及的建设工程、产权交易项目必须统一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纪检(监察)部门须进一步加大监察力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查处,杜绝“场外交易”和“化整为零”等规避公开招标行为。

2加强部门支持配合,确保职能履行到位。按照“管办分离”原则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监、管、办”相对独立、责任明确、相互配合的运作模式。目前,中心只是一个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场地、信息和操作服务,为交易监督提供便利条件的服务平台,它不具有任何行政监督职能。各行业主管部门是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法定监督者,依法对场内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行政监督和管理,制定交易规则,开展现场监督,受理和处理业务投诉,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执法。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服务功能,借助统一交易场所、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流程、统一视频监控等有效手段,促进监督行为的规范和监督效率的提高。

3、推进电子化招投标工作,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网上运行。完善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按照“标准统一、功能完备、技术先进、安全高效”的建设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完成房建及市政、交通、水利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网上交易平台建设,确保交易项目全部网上运行。

4、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管理。项目招标和实施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其各环节是一个“工作链”。从标前的项目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图审、预算(低价)审核批复;到标中的招标信息发布、组织开标评标、受理标后投诉(质疑)、以及标后的项目监理、工程量增减把关、项目验收、项目审计等环节环环相扣。项目招投标仅仅是“工作链”中的一部分,在切实做好招投标服务和管理的同时,要尽快出台项目的标后监督管理,明确部门职责,特别是要明确建设单位为标后管理第一责任人,行业主管部门为第二责任人的职责,同时形成纪检(监察)、审计、财政、行政审批(许可)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项目标后监管。

5、进一步扩大产权交易进场范围。通过电视、网站、报刊、显示屏等媒体进行广为宣传,提高中心产权交易市场知名度,着力吸引非国有产权委托中心组织交易。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拍卖业务流程与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