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托底民生保障,提高社会福利,加强基层治理,服务国防建设,强化事务管理,全力服务六大攻坚战,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加全社会对民政工作的认同感、参与感、满意感,不断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亲情化水平,开创新时代信丰民政事业振兴发展新局面,各项民政业务工作有序推进,上半年民政资金总体运行基本稳定。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社会保障救助资金
1.完成了兜底保障对象提标提补工作。其中农村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2017年的425元/月提高到目前的470元/月,增长了10.58%,完成了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03.3%;分散供养标准由2017年的320元/月提高到目前的380元/月,增长了18.75%,完成了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18.75%;农村低保标准由2017年的305元/月提高到目前的355元/月,增长了16.39%,完成了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04.4%;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由2017年的225元提高到目前的259.58元,增长了15.37%,完成了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01.79%;城市低保标准由2017年的530元/月提高到目前的580元/月,增长了9.4%,完成了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00%;城市特困人员救助标准提高到755元/月;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农村标准提高到375元/月,城市标准提高到415元/月。
2.春节期间为城乡低保常补对象增发了一个月的低保金,共发放资金208.5895万元。
3.开展了兜底保障工作“春季攻势”和“夏季整改”工作,通过兜底保障工作“春季攻势”和“夏季整改”行动,提高了保障水平。到目前为止,新增农村低保495户1715人,清退农村低保700户1673人;新增城市低保18户30人,清退城市低保49户75人;新增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34户35人,清退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58户59人,新增1户1人,清退1户1人,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4.开展了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了低保范围。目前两项制度衔接率达到85.6%。
5.上半年共有7695人次享受了城市低保待遇,有199041人次享受了农村低保待遇,有13971人次享受了农村特困供养待遇,有90人次享受了城镇特困供养待遇,有42771人次享受了城乡医疗救助待遇,累计发放兜底保障金5998.0028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5%。
6.狠抓了敬老院建设及管理,大力发展庭院经济,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院民幸福指数明显提升。2018年我县财政投资250多万元,为全县农村敬老院添置了消防、厨房、娱乐等设施,同时开展了农村敬老院专项治理活动和敬老院工作人员述职、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古陂、小河镇敬老院建设有序推进,大阿镇敬老院建设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优抚安置资金
1.我县2018年上半年重点优抚对象1519人,发放生活补助等经费累计共775.6609万元。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做到按时发放、准确到位,确保了社会稳定。
2.2018年上半年,发放我县2017年退役士兵156人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费226.575万元。
3.2018年上半年接收服役十二年以上符合政府安置工作的转业士官21名。
(三)救灾救济资金
1.救灾资金发放到位。为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的住房和生活,在应对自然灾害方面我局做到了灾情及时上报,积极争取有关补助资金,受灾群众补助资金发放到位。上半年做好了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我局认真开展了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困难调查摸底,建立了台账,制定了冬春救助计划,上半年我局通过“一卡通”方式共发放冬春救助款459.78万元,下拨自然灾害应急资金80万元。
2.防灾减灾宣传到位。认真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活动。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的通知》,在全县开展了以“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为主题的“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横幅150条,张贴宣传海报500张,发放宣传单6000份,举办防灾减灾知识讲座50次,举行防灾应急演练32次,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浓厚的防灾减灾社会氛围。
3.救灾物资储备到位。上半年我局对现有救灾物资进行了清点,结合往年物资使用情况,制定了救灾物资采购计划,计划通过政府采购救灾棉被1000床。
(四)社会事务方面资金
1.开展孤儿救助工作。2018年上半年实际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3.14万元,保障人数48人,其中:第一季度标准机构1100元/人·月,散居700元/人·月,,共48人,机构7人,散居41人,共发放资金10.95万元;第二季度标准机构1200元/人·月,散居800元/人·月,共48人,机构6人,散居42人,共发放资金23.14元。
2.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50元。上半年保障人数15445人次,发放资金290.66万元。
3.2018年上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694对;离婚登记868对;补办婚姻证1728对;出具婚姻登记证明233份,较好地完成了婚姻登记的各项工作。
4.2018年上半年全县共完成火化死亡人员遗体620具,其中免费火化死亡人员遗体356具,补助遗体免费火化资金256320元。
5.开展对全县“三沿六区”乱埋乱葬的整治工作,目前搬迁坟墓241穴,指导全县每个乡镇规划建设一个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每各个乡镇下拨建设资金45万元,共计720万元。
6.完成了1-2季度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发放人数为10600人,累计发放金额810.745万元;
7.目前,社会福利院收自费代养对象32名,被深圳任达公司接管,三无人员2人,孤儿6人。社会养老工作正常有序,老人安心愉快安度晚年。
8.截止6月22日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135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 103人给予救助,其中,救助未成年人1人,送治定点医院医疗救助18人(精神病人),护送返乡人员26,自主返乡58人,返乡救助支出:2.78万元,医疗救助支出:25.5万元,托養安置支出:0.67万元,生活救助:0.45万元,街面主动救助:0.35万元,总计支出救助资金:29.75万元。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救助率达100%。未发生一起责任事故。
9.2018的上半年,销售福利彩票总销量265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72.3%,电脑票完成2451万元占任务的86.3%,中福在线180万元,占任务的43.7%,即开票30万元,占任务的6.9%。
10.拓宽募捐渠道。(1)开展“情暖万家”走访慰问活动,走访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户89户,每户标准金额650元,总计慰问金57850元。
11.为积极开展“善济江西 脱贫攻坚”慈善扶贫专项工程,扎实做好“栽富树”产业扶贫工作,充分发挥慈善资金的扶贫效益,帮助贫困群众通过慈善帮扶实现增收脱贫.我会于2018年4月11日和信丰县铁石口镇政府及江西华紫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成功签约。
12.布置了清明节期间的祭祖工作,加强了公墓区值班人员的安排,保障了公墓祭祖,文明祭扫安全有序。2018年4月5-7日确保了“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等安全保障工作的完成。殡葬管理所严抓殡仪服务单位以“行风建设月”、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殡葬改革示范单位创建等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行各种便民、惠民,利民措施和岗位规范化服务,殡葬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二、主要项目建设情况
天华养老院项目情况:目前已完成了可研编制、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可研批复、环评审批,施工图纸设计等待审批中。现场土地平整土方量大约83.9万方;项目部已投入使用,还有部分坟墓迁移工作未完成,完成项目一期的地形测量,道路标高测量,安装围栏完成1000米,老年公寓一期项目地质勘探已经完成,已出具体施工设计图纸,已完成土地挂牌程序,2018年聘请第三方对企业的前期投入进行了两次评估,完成了土地招拍挂,杆线23根已全部完成迁移。
三、招商及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一)招商工作情况
5月引进项目新建荣豪模具有限公司,总投为8150千万;上半年接待客商来我县考察12次数;继续做好江西瑞金家饰、江西三颗星玻璃的安商服务工作、帮扶信丰一枝花食品公司建成二栋各三层主体综合楼及环境治理工作;继续跟踪江西赣州商会拟投污水处理厂创业园和盐城市创基电子公司拟投智能板卡(传感器)产品项目洽谈工作。
(二)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我局在新田镇共驻点帮扶5个行政村,共帮扶138户贫困户,帮扶资金5万元,派出帮扶干部40人,目前已帮扶83户252人贫困户脱贫。同时,我局还积极做好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两项制度衔接工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教育培训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
(二)军休干部的各项活动开展的还不够活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三)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一些政策理论知识掌握不透,有待于进一步学习提高。
(四)残疾人两项补贴因人员少工作量大,缺乏配套资金,导致不能正常下乡核查。
(五)基层自然灾害信息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报灾不够及时、报表不够规范;县本级救灾资金配套不到位。
(六)天华生态老年公寓还有20座坟墓迁移工作未完成,预计在项目建设当中有8根光缆需要迁移。
(七)招商引资项目:江西智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投产。
五、下半年民政工作安排
(一)认真做好满十二年以上转业士官的安置工作,严格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的通知(赣民发【2016】3号)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落实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表现情况,认真整理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档案,严格按照安置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及评分要求,做到奖惩分明,实事求是的评分。并严格按照当年的城市最低生活标准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
(二)认真做好2018年秋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工作,登记造册,录入系统,档案接收整理工作。
(三)认真落实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鼓励引导老干部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发挥余热、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开展棋牌、钓鱼、参观学习等活动,丰富老干部的晚年生活,陶冶老干部的生活情操,真正做到使老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做好走访慰问制度。
(四)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体现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的比较全面的、系统的具体化、规范化的制度体系,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规章制度在教育人、引导人,约束人等方面的保障作用。
(五)积极鼓励军休干部参加省、市组织的各项娱乐活动和比赛活动。
(六)对全县各乡镇开展“三沿六区”可视坟墓迁移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乡镇规划建设下一个农村公益性墓地选址工作,谋划一个县级公墓的选址规划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宣传车到圩镇宣传并发放宣传单。力争完成上级下达的火化任务,提高火化率,使火化率达到75%以上,扎实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加强对殡仪服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殡仪服务水平,监督服务价格的公开,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加大对殡仪服务的监管,加强职业道德的教育,不断提高殡仪服务质量,形成优质、文明、和谐的殡葬改革新局面。
(七)继续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比对衔接工作,把符合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条件的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范围;把符合扶贫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全面纳入扶贫建档立卡范围。
(八)进一步规范兜底保障对象的申报、调查、公示、审核、审批程序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九)督促好大阿、古陂、小河3个中心示范性敬老院建设工作,完成其余14个农村敬老院的升级工作。
(十)启动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
(十一)加强街面主动救助,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天送温暖”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社会救助保护工作。
(十二)推进企业下一步建设天华休闲老年公寓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接待中心、老年公寓、食堂、康复中心以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十三)积极配合做好机构改革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做好退役军人机构、救灾救济机构、老龄工作机构等机构改革的各项事务工作,确保机构改革顺利完成。
(十四)继续做好精准扶贫、网格化管理、城区铁皮棚拆除等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