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市政府办公厅、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机制,着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作用。现就信丰县民政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情况总结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7年,政府分配我局信息公开任务550条。我局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更新各类信息675条,超额完成了任务,同时还做到了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或公开不及时造成的事故和群众投诉。
二、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 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及时组织了干部认真学习并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务实有效,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不断完善公开形式。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75条,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将规章、规范性文件、服务细则、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行政审批项目、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等等,实现了不涉密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搭建了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办理事务的平台。使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方便的查询、了解民政政策法规、工作流程等公开的信息。二是按照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三属”和红军失散人员补助标准、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婚姻登记事项等在门户网站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三无”人员、精减退职人员、高龄老人等资金补助标准和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及发放到位情况全部以电子台帐的形式公开。
2、积极推行村务公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务公开电话会议精神和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求各村要建立永久性公开栏,公开土地管理使用、宅基地申报、计划生育、“一事一议”征缴管理使用、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救灾救济等方面的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同时由于各科室工作性质要求不同,在公开的格式上不能完全统一,公开的形式单一,离规定要求还有差距。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服务政府建设。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工作力量需进一步强化。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让群众更多的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一是努力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我局将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在继续做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规划计划等常规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特别要不断加大社会普遍关注民生工作的热点、难点信息的公开力度。
信丰县民政局
2018 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