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信丰县民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信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县民政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信丰县民政局联系(地址:信丰县嘉定镇阳明北路300号,电话:0797-3311412,邮编:3416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信丰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2020民政工作和年初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1. 决策公开。民政局在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意见征集形式等工作主动公开。如城乡低保政策,民政法规等。
2. 管理公开。民政局在权责清单、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监管情况等内容主动公开,如城乡低保对象发放标准等。
3. 服务公开。民政局对公开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行政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等内容主动公开。如婚姻登记法律法规和办事指南。
4. 结果公开。民政局在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及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等内容上主动公开。如民政项目资金及发展规划等。
5. 执行公开。民政局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等内容上主动公开。如民政重点对象发放资金情况等。
(二)依申请公开
1. 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民政服务窗口在依申请指南、渠道、制度规范、答复格式规范等内容上进行公开。
2. 受理情况分析:对民政受理情况及时分析、调查、核实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1. 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公开民政相关制度,提升民政公众形象。
2. 数字化管理(加大数据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每月民政对象资金发放情况。
3. 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及时审核民政对象资金发放标准。
4. 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清理上级和本级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
1. 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专题专栏):及时查找网站民政内容收集。
2. 公开方式多样化(政务新媒体、手机APP、两微一端):按公开要求及时调整内容。
3. 网站集约化:及时查看网站内容。
4. 网站监管:及时查看涉及民政网站内容。
(五)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1. 工作考核:对民政工作信息内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2. 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对发布民政信息内容严格审核把关。
3. 组织领导、监督检查:成立民政信息发布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严格把关,监督检查,确保内容真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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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0 |
0 |
1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6 |
0 |
16 |
行政强制 |
2 |
0 |
2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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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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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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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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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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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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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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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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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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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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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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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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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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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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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同时由于各股室工作性质要求不同,在公开的格式上不能完全统一,公开的形式单一,但离规定要求还有差距。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信丰县民政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