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审核,截止2024年5月28日,共有62户新申请家庭符合信丰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含不动产、个体及企业注册、车辆、收入等)。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其家庭情况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如有不实情况,请于2024年 5月28日前来信来电向我处投诉。投诉电话: 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977107360(局办公室) ,07977107928(局公房管理股)。
特此公示
(签章)
2024年5月20日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申租房型 |
申请类型 |
初始受理单位 |
1 |
张兰英 |
362123********3329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2 |
王丰姣 |
362123********3666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3 |
郭乙风 |
362123********3623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4 |
邱晓梅 |
362123********4821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5 |
张小庆 |
360722********3080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6 |
陈路妹 |
360722********6349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7 |
赖连华 |
362123********3680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8 |
朱宝央 |
362123********4216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9 |
邱美玲 |
360428********2222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10 |
叶丁姣 |
362123********4848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11 |
陈金福 |
360722********6312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12 |
曾文贵 |
362123********6611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13 |
谢微 |
360722********1418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14 |
胡银 |
360722********0320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15 |
黄天培 |
360722********3613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16 |
支姣 |
411381********5343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17 |
王洪春 |
362123********0313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18 |
王红英 |
362123********1580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19 |
袁丽敏 |
360722********2426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20 |
李桂花 |
360722********6028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21 |
衷福平 |
360722********6017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22 |
李鳞 |
360722********2724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23 |
邱贤伟 |
360722********6013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24 |
李健花 |
360733********5361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25 |
刘满萍 |
360722********0026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26 |
张贵福 |
362123********6068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27 |
刘慧琼 |
360722********4636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28 |
王平香 |
360722********5445 |
一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29 |
吴远芳 |
360722********2721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30 |
周乐华 |
362123********1575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31 |
郭书莲 |
362123********0023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阳明路社区 |
32 |
王念慧 |
362123********0027 |
一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阳明路社区 |
33 |
谢小花 |
362134********1023 |
一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阳明路社区 |
34 |
温洲明 |
360722********3095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阳明路社区 |
35 |
张金风 |
360722********0041 |
一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南山社区 |
36 |
王小平 |
362123********0619 |
一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南山社区 |
37 |
张小花 |
360722********3061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马鞍山社区 |
38 |
王晶斌 |
360722********0074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城南社区 |
39 |
孙小平 |
360722********3073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金丰花园社区 |
40 |
刘惠铭 |
362123********0015 |
一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圣塔路社区 |
41 |
袁尚兴 |
362123********0037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圣塔路社区 |
42 |
谌镇佳 |
431224********8114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圣塔路社区 |
43 |
钟斌 |
362123********1876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桃江东社区 |
44 |
赖秀英 |
362123********0049 |
一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桃江东社区 |
45 |
刘建平 |
362123********0011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桃江东社区 |
46 |
邱卫华 |
362123********3612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桃江东社区 |
47 |
钟宏翔 |
362123********0019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桃江东社区 |
48 |
江伟姣 |
362123********3021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解放东社区 |
49 |
邱冬冬 |
362123********5767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解放东社区 |
50 |
吴中飞 |
362123********0617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解放东社区 |
51 |
罗元兰 |
362122********5241 |
一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站前路社区 |
52 |
叶鹏飞 |
360722********031X |
一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站前路社区 |
53 |
王海峰 |
362123********0032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站前路社区 |
54 |
黄石英 |
362123********0023 |
一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站前路社区 |
55 |
曾慧敏 |
360722********6326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站前路社区 |
56 |
何人勇 |
360722********031X |
一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站前路社区 |
57 |
徐娟 |
362123********272X |
一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站前路社区 |
58 |
曾连红 |
362123********6626 |
一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星村路社区 |
59 |
林慧静 |
360722********0024 |
一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星村路社区 |
60 |
赖小剑 |
362123********0013 |
一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星村路社区 |
61 |
刘福生 |
360722********5466 |
一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贵源新城社区 |
62 |
赖捡妹 |
362123********6345 |
二居室 |
公共租赁住房 |
高新区 |
如您需申请城区公租房,请详细阅读如下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流程
1、社区、高新区企业窗口受理、一榜公示
2、社区党工委和高新区初审、二榜公示
3、县住保中心组织县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局、社区党工委和高新区等相关单位进行联合审查并进行第三榜公示。
4、县住保中心组织公开摇号实物配租及轮候号。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①身份证复印件;②户口簿复印件;③结婚证;④租房合同;⑤工作证明
注:其他有关必要的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基本条件
1、廉租住房的申请资格
申请家庭的户籍在信丰县城区辖区范围内的正在享受城市低保且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的家庭。
2、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资格
(1).县城区户籍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
(2).非县城区户籍的,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应在县工业园区规模以上企业连续稳定工作3年以上,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县城区(同上)均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
符合上述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家庭,一户只能申请一套。
3、其他规定
1.共同申请人是指现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与申请人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计算方式:按照自有房屋的产权面积,租赁成套公房的建筑面积、租赁不成套公房的卧室建筑面积相加的总面积,除以共同居住的家庭人口数计算确定。
3、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农村保障房政策和易地扶贫搬迁住房政策家庭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4.有转让、转租和空置公房行为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5.申请家庭有自有房屋交易记录(除家庭成员患有“赣市府办发〔2012〕9号”文件所列门诊特殊慢性病,或发生重大突发事故灾害,并可提供证明材料的除外)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6.拥有新车排气量1.6L(不含1.6L)以上,且购置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小型汽车的家庭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购置价以新车发票为准,大中型客货车辆除外);拥有二手车排气量2.0L(不含2.0L)以上,且购置价在8万元(含8万元)以上小型汽车的家庭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购置价以车辆评估所评估资料为准,大中型客货车辆除外)和拥有工商注册资金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家庭(含共同申请人)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7.拥有店铺、写字楼不得申请公租房,拥有其它非住宅房屋产权面积超过20平方米,其购置价超过10万元以上不得申请公租房。
8.申请家庭的有价证券按现值并入人均储蓄存款计算。
9.规模以上企业是指纳入区统计口径的规模以上企业
严正声明
我局提醒广大群众我县公租房申请分配全流程一直秉承公开、公正、透明原则进行,从未委托社会机构及人员代办,公租房申请、分配全部流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求的,可向属地社区、高新区窗口或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咨询,按照正规程序提出申请。
借“花钱就可以拿到公租房资格”、“花钱可以买到公租房”、“有住户愿意出售公租房”“代办申请公租房”等名义骗取钱财,严重危害群众利益。请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如遇此类情况遭受财产损失,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如有疑问请至我局进行详细咨询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07977107360(局办公室) ,07977107928(局公房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