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各行各业核技术利用设施广泛应用,国家对辐射安全监管部门落实核与辐射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照省环保厅和市环保局的统一部署,为全面提升核安全文化,实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现代化,加强法律法规宣贯工作,确保我县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特此制定我县核安全文化宣贯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强化核与辐射安全从业者的安全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敬畏意识和守法意识。
二、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核安全文化宣贯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宣贯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宣贯工作,编制、审定宣贯要求、总结报告等重要文件。
组 长:陈过英 副局长
成 员:县固废股工作人员
三、宣贯对象
1、上级环保部门对我县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所有核技术利用单位法定代表人;
2、上述单位辐射岗位的骨干人员(辐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作业部门班组长以上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四、宣贯分工和方式
(一)宣贯分工
1、县环保局负责对辖区内各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动员及宣贯。
2、各核技术利用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从事辐射工作的骨干人员及其他人员进行宣贯。
3、县环保部门按照省、市环保部门部署负责对各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的内部宣贯工作进行监督,并对宣贯效果进行考核。
(二)、宣贯方式
1、集中宣贯动员。2015年1月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来赣州市进行宣贯,以此为契机对我局分管领导、监管人员和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管人员进行动员及法律法规等宣贯培训,提升环保部门监管人员自身的核安全文化,使之成为核安全文化暨两个“全覆盖”宣贯的培训骨干力量,并通过他们向接受监督的辐射工作人员传导核安全文化,提高核安全文化宣贯成效。
2、分级分片宣贯。环保局固废股采取“宣贯下基层”的方式,对涉及Ⅲ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法人或辐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宣贯,同时结合例行检查对持证单位进行“一对一”宣贯,做好本辖区持证单位参加宣贯的组织工作。
3、持证单位自主宣贯。各持证单位以参加环保部门宣贯的人员为教员,采用多种形式,将生产和工作计划有机结合起来,对本单位所有涉及核技术利用项目的人员进行自主宣贯,对所有辐射岗位工作人员“全覆盖”。
4、指导和检查核安全文化宣贯专项行动。县环保局根据各单位宣贯计划安排,对开展的宣贯活动进行指导,交流经验、改进方法。同时,结合例行监督检查,按照国家核安全局对宣贯工作提出的“两个零容忍”(对隐瞒虚报零容忍、对违规操作零容忍)的要求,检查持证单位的自主宣贯情况,确保宣贯活动不走过场,达到预期效果。
五、时间安排
(一)计划筹备阶段(2015年2月)
县环保局制定宣贯实施方案并报市环保局备案。(2015年2月中、下旬完成)
(二)宣贯实施阶段(2015年2月-6月)
1、对外宣贯。县环保部门按照拟定的工作计划和宣贯实施方案开展相关工作。(2015年5月前完成)
2、自主宣贯。各持证单位制定宣贯实施方案,组织对本单位所有涉及核技术利用项目的人员进行自主宣贯,实施方案、整改措施报市、县环保部门备案。(2015年6月完成)
3、宣贯督导。在持证单位实施宣贯过程中,环保部门将结合例行检查,对持证单位宣贯工作进行督导和效果评估,加强过程控制。(2015年3月-6月)
(四)检查总结阶段(2015年7月-8月)
宣贯实施结束后,各核技术利用单位将宣贯情况形成总结材料报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对各核技术利用单位组织开展的宣贯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宣贯行动执行情况、实施效果以及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等情况。
信丰县环保局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