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公开信息 > 城建环保部门 > 县生态环境局 > 工作动态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关注问题编号(四)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访问量: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关注问题基本情况

赣州润晟柯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为废塑料造粒企业,造粒机集气罩过小;有机废物不完全收集,出料口集气罩下风速小于 3m/s,有机废气不完全收集;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在运行,废气处理捕集膏状废油属危废,未纳入危废管理,随意暂存;废活性炭未入库暂存,无台账记录;清洗废水处理设施前段在运行,自旋流沉淀开始后续处理设施停用。

二、整改情况

1.2023年11月30日前,对出料口集气罩三个面各加大加长5CM,对有机废气管道进行合理调整,增加一台 37KW 的抽风机加大抽风的力度,确保有机废气完全收集。

2.2023年11月30日前,对《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在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管理章节内补充废气处理捕集膏危险废物内容,并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贮存、登记和处置。

3.2023年11月30日前,规范废活性炭管理,制定入库台账、规范记录。

4.2023年11月30日前,对废水处理设施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环节正常运行。

三、验收情况

经现场查验,赣州润晟柯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对原来的集气罩进行了技改,更换了集气罩,将集气罩加大加长,并增加了一套废气处理设备。废气处理捕集膏已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纳入管理,将收集的废气处理捕集膏与废活性炭收集至危险废物仓库进行贮存,并进行登记记录,并与瀚蓝工业服务(赣州)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协议》,将废活性炭和废气处理捕集膏交由瀚蓝工业服务(赣州)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自旋流沉淀开始后续处理设施在日常监管中运行正常。

按照要求完成了整改,达到整改要求和整改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315日至2024年328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97-3361751

联系地址:信丰县嘉定镇解放东路186号

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

2024年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