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赣州市深入整治规范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深入整治规范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专项行动问题整改的工作提示》要求,现将已完成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未通过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二、整改目标
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
三、整改措施
督促矿山企业完成环保自主验收
四、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环保自主验收并公示无异议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8日-8月3日,共7日。
受理电话:0797-3361751
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