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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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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披露问题基本情况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多次投诉反映信丰县小江镇多个煤矸石矿山生态破坏问题。2021年9月,调查发现,该镇多个煤矸石矿山无序开采,造成山体大面积裸露,满目疮痍,自然生态破坏严重。矿山企业直接在煤矸石层栽植泡桐树,大部分树苗已枯死,表面整改、敷衍整改问题突出。调查还发现,该镇矿山无序开采已形成多个人造天坑,积水呈黑褐色,采样监测显示:总铅0.4毫克/升、总砷0.648毫克/升、锌2.02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8倍、13倍、39.4倍,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二、整改情况

1.全县共28个煤矸石矿山需开展生态修复的25个,无需开展生态修复的3个),全部完成生态修复治理通过县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验收及市级专家组验收。

2.小江镇人民政府委托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小江镇内江小组废弃煤矸石矿井地下水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调查评估报告结论:根据地下水健康风险评估计算,在第二类用地情景下,确定的关注污染物镍的致癌风险水平均为 0,小于可接受的致癌风险水平 10-6;非致癌危害商也小于可接受的非致癌风险水平 1,总体为风险可接受。

3.信丰生态环境局相关有技术资质的单位对矿山矿坑积水进行调查评估并研究治理方案小江镇人民政府对矿山生态修复制定整改方案,通过撒石灰、投放水生植物、鱼苗等方式进行治理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矿坑积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铅、砷、锌因子均不超标。  

三、验收情况

2024年9月9日,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局、信丰生态环境局、小江镇政府对该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1.全县共28个煤矸石矿山需开展生态修复的25个,无需开展生态修复的3个),全部完成生态修复治理通过县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验收及市级专家组验收。

2.小江镇人民政府委托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小江镇内江小组废弃煤矸石矿井地下水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调查评估报告结论:根据地下水健康风险评估计算,在第二类用地情景下,确定的关注污染物镍的致癌风险水平均为 0,小于可接受的致癌风险水平 10-6;非致癌危害商也小于可接受的非致癌风险水平 1,总体为风险可接受。

3.信丰生态环境局相关有技术资质的单位对矿山矿坑积水进行调查评估并研究治理方案小江镇人民政府对矿山生态修复制定整改方案,通过撒石灰、投放水生植物、鱼苗等方式进行治理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矿坑积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铅、砷、锌因子均不超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信丰生态环境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99日至2024923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

联系电话:0797-3361751

联系地址:信丰县嘉定镇解放东路193号

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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