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城市社区管委会,县十三个安全专业委员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2021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要点》,明确了2021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重点内容,并将于近期组织考核组深入各地开展2021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此次考核将延伸至部分县(市、区)进行现场考核。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根据市安委办下发的《2021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工作任务分工表》,结合我县实际,对迎接工作进行了细化,请乡(镇)、高新区、城市社区、十三个安全专业委员会(由牵头单位抓总协调)要认真对照《分工表》的要求,逐条逐项落实任务,准备好佐证材料。
请各单位于3月28日前将准备好的佐证资料整理成册交县安委办315办公室,联系人:陈运发,联系电话:3336239。
附件:2021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工作任务分工表
2022年3月21日
2021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工作任务分工表
考核项 |
考核要点 |
提供资料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备注 |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 |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从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高度,结合现实的突出问题、深层次问题,提出贯彻意见并见到实效,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有关工作安排,制定并落实工作措施。(5分) |
(1)相关会议记录 (2)下发的各类方案文件 |
县十三个安全专业委员会 |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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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结合工作实际交流研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政治站位和工作摆位。部署开展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安全监管干部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在主要新闻媒体刊播宣传专题片及其主要内容。(5分) |
(1)相关会议记录 (2)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宣传片的佐证资料 (3)公众号宣传相关佐证资料 |
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安委会其它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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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把安全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抓紧抓实重点措施,真正扛起政治责任。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点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和“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加大安全生产和消防投入保障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公共消防设施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科学进行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5分) |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文件 (2)“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和“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 (3)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相关资料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其它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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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完善和落实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组织研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及措施,制定集中攻坚工作方案,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严格落实治理措施。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工,并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评估和跟踪督办。(5分) |
(1)各专委三年行动方案、两个清单 (2)2021年度十大攻坚战文件、清单 (3)巩固提升方案 (4)有关督办单(函) (5)开展评估通知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信丰生态环境局等其它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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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
5.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党委主要负责人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工作报告,纳入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政府主要负责人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政府其他领导干部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及时做好换届期间及换届后政府负责同志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重大安全风险。(5分) |
(1)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规定 (2)消防安全责任制 (3)安全生产责任制 (4)领导干部责任制清单 (5)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6)领导机构调整文件 |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信丰生态环境局等其它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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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履行安委会、消防安全议事协调机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筹协调职能,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体制机制创新。分析梳理监管职责不清问题,进一步明确安委会、消防安全议事协调机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并确保落实到位。按照业务相近原则,对监管职责不明确的新兴行业领域,明确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研究平台经济、密室逃脱类场所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发挥道路交通安全、旅游安全、矿山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等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开展信息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对本级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巡查。(5分) |
(1)议事机构文件 (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方案细则 (3)每月形势分析研判会会议记录 (4)安全形势分析报道 |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县政法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其它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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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研究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事项、重大问题。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职责,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题研究,分析安全形势和风险,解决突出问题。依法开展本行业领域行政执法,提高执法处罚率。(5分) |
(1)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召开会议记录、图片、信息报道 (2)安全生产执法案件 (3)打非治违典型案例 |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
其它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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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严格督促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单位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资金、物资、装备、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安全风险公示公告及报告制度,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6分) |
(1)关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文件 (2)对企业有关检查记录 (3)企业安全责任制度、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安全投入经费使用佐证 (5)企业标准化相关佐证资料 (6)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资料 (7)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资料 |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
其它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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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生产和消防执法情况 |
9.组织宣贯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推进制定修订地区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规、标准、制度措施,推动设区的市制定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制定出台本地区贯彻落实意见。推进《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有关工作,切实抓好重点任务、重点项目落实。(4分) |
(1)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活动文件、图片 (2)宣传培训计划 (3)应急综合执法改革意见 (4)消防执法改革意见推进工作资料 |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其它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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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严格落实分类分级执法,明确辖区内每一个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执法主体,推进“互联网+执法”,分行业领域确定重点检查企业单位并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占比。围绕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进行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对企业单位安全风险突出和易发生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检查到位。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依法督促整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4分) |
(1)“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文件 (2)干部组织学习和执法证学习相关资料 (3)对企业检查的执法计划和检查文书 |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
其它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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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研究提高监管执法质量的制度措施,解决“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只查不处”问题,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定期向应急管理部报送安全生产执法案例。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落实应急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沟通协作机制。(4分) |
(1)安全生产执法案例和典型案例 |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
其它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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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查找重大事故和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分析制度漏洞和监管不足,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严格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按要求公开调查报告,实施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开展警示教育。加强火灾延伸调查,建立完善并落实较大以上火灾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制度。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火因调查和火案侦破,依法惩处火灾肇事者。(4分) |
(1)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资料 (3)事故责任追究文件资料 |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
其它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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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情况 |
13.制定并落实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和建党100周年、全国及地方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并落实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调度制度,部署开展明察暗访,建立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曝光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4分) |
(1)重大节日、节假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通知和安全防范工作资料 (2)开展明察暗访文件和有关资料 (3)曝光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资料 |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
其它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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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及时高效报送事故信息。定期开展相关行业领域事故统计分析,及时报送事故、执法等统计数据。健全完善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企业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灾害事故应急响应和组织领导机制,开展年度应急演练,指导监督企业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修订、备案和演练工作。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完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队伍、专家等相关信息。建立应急状态下救援队伍及装备物资快速投送机制,确保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顺畅,提高现场救援时效。(5分) |
(1)应急值班计划 (2)信息报送资料 (3)应急物资台账 (4)应急预案 (5)应急演练资料 |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
其它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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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情况 |
15.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和三年行动集中攻坚。(15分) |
(1)三年行动方案 (2)十大攻坚方案 (3)三年行动方阶段总结 |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
其它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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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度各项任务,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建立运行安全包保责任制、“消地联合”检查等重大危险源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落实整改重点县、重点行业、化工园区专家指导服务交办的隐患问题。推动涉及重点危险工艺的精细化工企业实现整治任务“四个清零”,开展石油储备库等大型油气储存设施、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推动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分工。加强对油气井控高风险地区、油气输送管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管控和监管执法。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
(1)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度各项任务,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 (2)建立运行安全包保责任制、“消地联合”检查等重大危险源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3)推进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 (4)落实整改重点县、重点行业、化工园区专家指导服务交办的隐患问题。 (5)推动涉及重点危险工艺的精细化工企业实现整治任务“四个清零”。 (6)开展石油储备库等大型油气储存设施、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 (7)推动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 (8)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分工。 (9)加强对油气井控高风险地区、油气输送管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管控和监管执法。 (10)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 (11)强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 (12)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
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 |
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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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推动瓦斯、冲击地压、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推动落实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任务,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推动落实《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开展制定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等工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治理违法违规转包分包、资源整合煤矿假整合假重组,严防停产停建、技改基建、待关取缔等矿井违法违规开采。加强矿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强化井下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深化矿山分类处置,淘汰退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灾害严重及落后产能煤矿和落后工艺设备。 |
(1)推动瓦斯、冲击地压、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 (2)推动落实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重点任务。 (3)开展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 (4)推动落实《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 (5)开展制定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等工作。 (6)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7)治理违法违规转包分包、资源整合煤矿假整合假重组。 (8)严防停产停建、技改基建、待关取缔等矿井违法违规开采。 (9)加强矿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 (10)强化井下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 (11)深化矿山分类处置。 (12)淘汰退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灾害严重及落后产能煤矿和落后工艺设备。 |
县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 |
县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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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建设,按要求完成5万平方米以上的综合体达标任务。强化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加强超高层建筑火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化打通“生命通道”工程,紧盯文博单位、革命文物建筑、农村人员密集场所、连片村寨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轮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因地制宜、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林牧区输配电线路、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 |
(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2)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建设,按要求完成5万平方米以上的综合体达标任务。 (3)强化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4)重点加强超高层建筑火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5)深化打通“生命通道”工程,紧盯文博单位、革命文物建筑、农村人员密集场所、连片村寨等重点场所。 (6)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轮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因地制宜、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7)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林牧区输配电线路、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 |
县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
县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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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情况 |
建设市政:制定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级工作方案,督促指导本地区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实时监控、模拟仿真、事故预警等功能。落实《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推动完善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制度机制。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和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实施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组织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紧盯高速公路、地铁轻轨、桥梁隧道、超高层建筑等大型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野外生产生活用火管理。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转包和违法违规分包行为。开展城市老旧房屋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特别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加大对城市重点道口“平改立”的推进力度。严格落实城市公交地铁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监督管理,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管理。 |
(1)制定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级工作方案,督促指导本地区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实时监控、模拟仿真、事故预警等功能。 (2)落实《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推动完善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制度机制。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和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实施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组织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3)紧盯高速公路、地铁轻轨、桥梁隧道、超高层建筑等大型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野外生产生活用火管理。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转包和违法违规分包行为。 (4)开展城市老旧房屋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特别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5)加大对城市重点道口“平改立”的推进力度。 (6)严格落实城市公交地铁安全管理要求。 (7)加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监督管理,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管理。 |
县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 |
县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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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挂靠治理以及“大吨小标”“百吨王”货车整治。推进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整治,排查整治货车、专用车维修企业、车辆非法改装站点,治理客运“黑站点”“黑客车”“黑服务区”。开展高速公路、主干公路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重点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严查道路运输车辆非法营运行为、“两客一危”和载货汽车“三超一疲劳”、车辆无牌无证、货车农用车载人、面包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贯彻落实《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协同监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重点行业协同监管,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等安全隐患。组织开展跨等级航道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并采取加固改造、加强现场监管等措施。推进农村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危桥改造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优化农村客运服务供给,加强农村群众集体务工务农出行服务保障,着力解决农民集体出行安全问题。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落实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称重检测和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负责行政处罚记分的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试点地区完成治超系统市级平台建设。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并在政府官网公示,推动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完成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安装并联网运行。 |
(1)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挂靠治理以及“大吨小标”“百吨王”货车整治。 (2)推进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整治,排查整治货车、专用车维修企业、车辆非法改装站点。 (3)治理客运“黑站点”“黑客车”“黑服务区”。开展高速公路、主干公路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重点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严查道路运输车辆非法营运行为、“两客一危”和载货汽车“三超一疲劳”、车辆无牌无证、货车农用车载人、面包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4)贯彻落实《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协同监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重点行业协同监管,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5)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等安全隐患。 (6)组织开展跨等级航道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并采取加固改造、加强现场监管等措施。 (7)推进农村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危桥改造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8)优化农村客运服务供给,加强农村群众集体务工务农出行服务保障,着力解决农民集体出行安全问题。 (9)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落实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称重检测和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负责行政处罚记分的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试点地区完成治超系统市级平台建设。 (10)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并在政府官网公示,推动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完成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安装并联网运行。 |
县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 |
县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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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情况 |
铁路交通:开展地方铁路施工、维修风险防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劳务作业人员盲目施工、违章作业等行为。推动铁路沿线轻飘物治理,整治铁路安全保护区和保护范围的违法行为,落实“双段长”工作机制。加强铁路线路封闭防护管理。加快推进上跨(下穿)铁路的道路、桥梁以及其他铁路代建设产权移交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将相关设施纳入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建立铁路值班电话与110报警服务台情况互通机制。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平安中国建设、沿线市县安全生产等考核评价。 |
(1)开展地方铁路施工、维修风险防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劳务作业人员盲目施工、违章作业等行为。 (2)推动铁路沿线轻飘物治理,整治铁路安全保护区和保护范围的违法行为,落实“双段长”工作机制。 (3)加强铁路线路封闭防护管理。 (4)加快推进上跨(下穿)铁路的道路、桥梁以及其他铁路代建设产权移交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将相关设施纳入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5)建立铁路值班电话与110报警服务台情况互通机制。 (6)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平安中国建设、沿线市县安全生产等考核评价。 |
信丰车务段、县政法委、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 |
其它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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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组织对“四类重点船舶”的监督执法检查,落实“商渔共治2021”专项行动有关任务。从严查处“三无”船舶、船舶配员不足、疏于瞭望、内河船舶非法涉海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严厉打击匿报、谎报或夹带危险货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
(1)组织对“四类重点船舶”的监督执法检查,落实“商渔共治2021”专项行动有关任务。 (2)从严查处“三无”船舶、船舶配员不足、疏于瞭望、内河船舶非法涉海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严厉打击匿报、谎报或夹带危险货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
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
其它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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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组织对海上作业渔船的监督执法检查,开展脱管渔船摸底排查和分类处置,健全船籍港和靠泊港共管机制,定期会商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从严查处“三无”渔船、职务船员配备不足、疏于瞭望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渔船编组生产和“定时点验”管理,严防渔船单船出海作业、不符合技术规范渔船出海作业、无人值守、疲劳驾驶、人证不符等行为。 |
(1)组织对海上作业渔船的监督执法检查。 (2)开展脱管渔船摸底排查和分类处置,健全船籍港和靠泊港共管机制,定期会商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3)从严查处“三无”渔船、职务船员配备不足、疏于瞭望等违法违规行为。 (4)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渔船编组生产和“定时点验”管理,严防渔船单船出海作业、不符合技术规范渔船出海作业、无人值守、疲劳驾驶、人证不符等行为。 |
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 |
其它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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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完善电力安全齐抓共管机制,推动地方电力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开展电力(含电力系统内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运行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整治施工、维修作业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行为。推进电力设施保护区违章建筑、树障等异物治理,推动重要电力用户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健全“省、市、县”三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1)完善电力安全齐抓共管机制,推动地方电力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2)开展电力(含电力系统内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运行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整治施工、维修作业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行为。 (3)推进电力设施保护区违章建筑、树障等异物治理,推动重要电力用户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健全“省、市、县”三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县能源安全委员会 |
县能源制造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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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围绕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零目标,对工贸行业开展逐企逐项逐设备检查,完成重点整治任务。 |
(1)围绕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零目标。 (2)对工贸行业开展逐企逐项逐设备检查,完成重点整治任务。 |
县工业制造安全委员会 |
县工业制造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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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整治攻坚、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和液化石油气瓶专项治理“回头看”,督促企业推进气瓶充装追溯平台建设。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
(1)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整治攻坚、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 (2)开展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和液化石油气瓶专项治理“回头看”,督促企业推进气瓶充装追溯平台建设。 (3)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 |
县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 |
县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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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完成2021年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任务,对超标矿山企业粉尘危害进行治理,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提出“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 |
(1)完成2021年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任务,对超标矿山企业粉尘危害进行治理,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2)提出“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 |
县卫健委 |
其它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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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基础保障情况 |
16.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和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党组改设党委工作。按规定建设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制定落实保障机制;市县两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推动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以及消防救援站、消防水源、消防通信和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加强化工园区、港区综合应急能力建设,纳入城市应急体系,补齐水上公共消防短板。推进航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开展航空消防工作的市份按照统一部署租用航空器,健全完善空域保障机制、基础设施建设等航空救援保障条件。按照《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扑火力量、林火阻隔、防火道路、物资装备建设。(5分) |
(1)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和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党组改设党委工作。 (2)按规定建设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3)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制定落实保障机制;市县两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推动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4)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以及消防救援站、消防水源、消防通信和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应急装备物资储备。 (5)加强化工园区、港区综合应急能力建设,纳入城市应急体系,补齐水上公共消防短板。 (6)推进航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开展航空消防工作的市份按照统一部署租用航空器,健全完善空域保障机制、基础设施建设等航空救援保障条件。 (7)按照《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扑火力量、林火阻隔、防火道路、物资装备建设。 |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
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其它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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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提升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充分依托已有平台,推动建设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加快建设急用先行的城市生命线监测预警系统,推进试点任务。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涉爆粉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按标准完成智能接处警、智能指挥、消防“一张图”、层级化应急通信装备建设应用。推动地级及以上城市依托已有设施和社会化资源,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3分) |
(1)提升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充分依托已有平台,推动建设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加快建设急用先行的城市生命线监测预警系统,推进试点任务。 (2)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涉爆粉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3)按标准完成智能接处警、智能指挥、消防“一张图”、层级化应急通信装备建设应用。 (4)推动地级及以上城市依托已有设施和社会化资源,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
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
其它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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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鼓励群众和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推动保险机构严格依法规范操作,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上报违法失信行为信息。(3分) |
(1)鼓励群众和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2)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推动保险机构严格依法规范操作,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2)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上报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
其它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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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结合本地区实际,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全国消防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规范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网络建设,开展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对标、学历提升、企业安全培训空间建设、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培训数字资源开发行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能力。(3分) |
(1)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结合本地区实际,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全国消防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2)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规范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网络建设,开展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对标、学历提升、企业安全培训空间建设、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培训数字资源开发行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能力。 |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总工会等其它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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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20年度考核巡查问题整改情况 |
20.根据《赣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提出的问题和措施建议,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标准、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盲区漏洞,提升本地区本质安全水平。(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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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按照《赣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赣市安办〔2021〕41号)明确的任务分工进行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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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2022年3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