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燃气使用安全亡人事故,我县也多次发生燃气使用亡人意外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县安委办成立了四个燃气领域安全督查检查组,于1月12日至20日对全县燃气领域开展了督查检查。为检验督查问题整改情况,2月8日至18日,县安委办组织县应急管理局综合股、危化股、执法大队人员成立了燃气安全抽查组,专门对前期督查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抽查发生过燃气意外事件的乡镇(正平镇、大塘埠镇、小江镇、崇仙乡)。每个乡镇抽查2个行政村,每村随机抽查了5户居民,现就督查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各乡(镇)高度重视,能够按照《信丰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信安字〔2021〕13号)要求,组织开展了燃气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了排查整治台账,整治成效明显,效果良好。此次抽查重点抽查了小河镇河口村、塘背村;正平镇正平社区、晒禾村;崇仙乡桥头村、东水村;小江镇小江社区、湖东村,共抽查32户。抽查过程中发现,居民普遍都在使用燃气器具(灶),且部分家庭燃气灶具使用年限较久,阀门、塑料软管存在一定老化现象;个别家庭使用过期或快到期的液化气瓶;居民使用燃气安全意识较差。燃气(液化气)热水器的安装使用情况:在抽查中发现使用燃气(液化气)热水器的17户中要有1户安装在卫生间内,1户安装在洗澡间内未使用,另15户均安装在卫生间外,符合安全使用。
二、存在问题
(一)安全宣传不到位。部分乡(镇)宣传有盲区,氛围不够浓厚,未做到全覆盖。如:检查组通过询问崇仙乡东水村、桥头村过路村民,有个别村民仍说不太知道,且无人员到家中开展宣传。
(二)排查整治不彻底。部分乡(镇)对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未完全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整治发现的问题隐患未严格执行闭环管理。如在崇仙乡东水村检查发现村委会旁边钟富平村民使用液化气热水器未排查到,未建立台账,且该户热水器与燃气瓶均安装在卫生间内。
(三)跟踪整改落实不到位。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乡(镇)都进行了排查并建立了排查整治台账,但对排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不到位。如小河镇塘背村塘背小组王理华村民,村委会排查时虽已将该用户列入整改范围,但在我们检查时,该用户家燃气(液化气)热水器依然未整改到位还是安装在卫生间。
(四)用户安全意识比较欠缺。一是部分用户对燃气(液化气)热水器和液化气灶使用的安全认识不到位,存在一定侥幸心理,对发现问题督促其整改,不配合不支持。二是存在一些不安全使用行为。使用过期气瓶、管线老化仍在使用、气灶接口松动、液化气灶开关忘记关、使用无强排热水器、灶具(热水器)使用年限较长等现象突出。如:万隆乡有使用过期气瓶现象;大阿镇有5户家庭存在管道硬化现象;崇仙乡东水村抽查时有1农户管线横跨人行道,被踩压、有沙眼现象。
(四)液化气代充点管理不规范。部分代充点空瓶和实瓶未分开存储,未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如古陂镇圩镇桥头(黎某)代充点无灭火器;虎山乡龙州瓶装液化气供应点,部分围墙倒塌,无安全制度处于;万隆乡、小河镇液化气代充点空瓶和实瓶没有分开存储,堆放在室外。
(五)燃气报警装置安装率较低。从抽查检查来看,普通农户家庭均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
三、工作建议
1.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要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再宣传再动员,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全力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2.要宣传造势,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城市社区、高新区要持续入户开展燃气使用和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广泛开展对燃气用户安全宣传,倡导普通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逐步实现燃气报警装置安装全覆盖。
3.要跟踪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各村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实现闭环,跟踪落实整改。建立整改台账,确保不整改,不放弃,确保城镇燃气整治取得成效。
2022年2月25日
抄报:县政府彭钢常务副县长,吴德权副县长,钟宇龙副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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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2022年2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