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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信丰县燃气安全防范“百日攻坚”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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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信丰县燃气安全防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信丰县燃气安全防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721

信丰县燃气安全防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燃气安全防范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和《赣州市安全防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深刻汲取近期省外多起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我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现决定在全开展燃气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结合我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胸怀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防范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和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决定在全开展以燃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的安全防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面发动系统治理全面防御对燃气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建立健全燃气安全防御体系在全打一场安全生产防御战、保卫战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坚决以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助力三大战略、八大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加强燃气企业场站安全检查。加强对燃气场站装卸区、储存区、充装区、调压区等压力容器、消防设施、安全阀、压力表、泄漏报警装置、加臭设施等监督检查确保燃气场站安全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以下工作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整治瓶装燃气突出安全问题。紧盯瓶装燃气行业的 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瓶装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气站运行情况的远程视频监控是否建立气瓶二维码全过程追溯系统达到气瓶出厂、充装、运输、储存、销售、使用、检验、报废等全过程信息追溯是否实现自有产权气瓶全覆盖是否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对从业人员管理是否规范。严厉查处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等问题严厉打击违规充装、违规运输、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法储存和黑气瓶”“黑燃气严厉打击燃气灶具、燃气报警装置生产销售的地下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三)排查整治燃气工程、燃气管线等安全风险。严厉查处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违规转包、违法分包和从业人员 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等问题全面排查整治涉及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是否签订燃气管道保护协议是否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等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圈围占压燃气管道等问题加快推进燃气老旧管网的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

(四)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用户的安全隐患。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使用燃气的单位食堂、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安全检查攻坚期间组织燃气企业对餐饮等公共场所用户集中开展一次全覆盖入户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橡胶软管是否破损老化、灶具是否合格、调压阀是否合格、燃气管道是否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等问题。大力推进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用户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力争9月底全部安装到位包括瓶装燃气餐饮用户),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食堂安装燃气报警装置要带好头、做表率。积极推进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要带头安装。督促燃气使用单位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城市社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产服务中心国有企业食堂工信局工业企业食堂商务局餐饮、商场县公安局宾馆文广新旅局景区文旅星级酒店学校、幼儿园卫健委医院、托幼机构民政局养老机构城管农贸市场消防救援商住混合体

(五)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常态化燃气安全宣传,发动乡镇)、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安全宣传和提醒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入户安 全宣传和安全检查。通过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微信等方式组织六进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企业、进工地、进公共场所等活动广泛开展燃气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使燃气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产服务中心工信局、商务局、文广新旅局、局、卫健委、民政局、市场监管局

三、工作步骤

20227月至10分为3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20227月中上旬)。乡(镇)要结合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攻坚战的任务和责任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科学部署推动全面、深入宣传燃气安全防范百日攻坚具体内容及措施营造浓厚攻坚氛围。

(二)实施攻坚(20227月下旬至9月)。乡(镇)、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围绕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结合实际情况狠抓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高效完成。要坚持部门联动、系统推进采取现场办公、集中突破等方式加大排查整改力度确保9月底前辨识出的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受控、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全面清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成效。

(三)总结提升202210乡(镇)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对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帮助补短板强弱项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并将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好的成果固化为制度措施切实提高燃气安全防范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发生多起燃气爆炸事故对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各乡(镇)、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按照百日攻坚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强化人员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要在理清百日攻坚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各乡(镇)、各部门的属事责任明确时限、强化措施、注重实效。

(二)加强督导。乡(镇)、各部门及相关单位领导要深入基层实地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要结合属地和部门特点多措并举开展督导推动工作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助推百日攻坚取得扎实效果。安委办将坚持每月调度全程跟踪督办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方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对责任不落实、任务推动滞后的地区和部门将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执法。乡(镇)、各有关部门加强执法检查严格做到五个坚决即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使用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

(四)大力宣传。乡(镇)、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依靠乡社区、网格等基层力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燃气安全百日攻坚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提高全社会对燃气安全的重视程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赢得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全力激发居民参与燃气安全百日攻坚在全社会创造良好的燃气行业健康发展氛围。

(五)长效治理。乡(镇)、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依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整治形成制度措施、落实长效治理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拿出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或制度办法同时要将百日攻坚中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归纳总结使之固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全燃气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加强信息报送各行业责任单位、各乡(镇)、高新区、城市社区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指定一名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及时上报。730日前,将燃气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4)、信丰县液化气代充点统计表(附件5)统计汇总后报县住建局。每月247-9月)各行业责任单位、各乡(镇)高新区、城市社区其他相关单位要将本月工作情况和《燃气安全防范百日攻坚检查汇总表》附件2、《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用户安装报警装置情况表》附件3住建局汇总后报安委办。930日前,各乡(镇)、各行业责任单位将燃气安全防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至县安委办和县住建局。

住建局联系人:范润磊,19979849988xfxzjjrqb@163.com

安委办联系人:陈运发,18070253925邮箱:xfxawb@sina.com

附件:1.燃气安全防范百日攻坚工作责任清单

2.燃气安全防范百日攻坚检查汇总表

3.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用户安装报警装置情况表

4.燃气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安全隐患排查表

5.信丰县液化气代充点统计表

6.致全县广大使用燃气xx经营者的一封信样板


附件1

燃气安全防范百日攻坚工作责任清单

工作任务

分解任务

行业责任单位

具体措施

备注

1.加强燃气企业场站安全检查

1.1对燃气场站装卸区、储存区、充装区、调压区等压力容器、消防设施、安全阀、压力表、泄漏报警装置、加臭设施等监督检查,确保燃气场站安全。

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2.整治瓶装燃气突出安全问题

2.1督促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气站运行情况的远程视频监控

县住建局

2.2建立气瓶二维码全过程追溯系统,达到气瓶出厂、充装、运输、储存、销售、使用、检验、报废等全过程信息追溯,实现自有产权气瓶全覆盖。

县市场监管局

2.3检查企业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对从业人员管理是否规范。严厉查处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等问题。

县住建局

2.4严厉打击违规充装超期和非自有钢瓶的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

2.5严厉打击违规运输气瓶的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

2.6严厉打击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储存气瓶的行为。

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2.7严厉打击燃气灶具、燃气报警装置生产销售的地下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

3.排查整治燃气工程、燃气管线等安全风险

3.1查处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违规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查处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的行为。

县住建局

3.2全面排查整治涉及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是否签订燃气管道保护协议,是否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等问题。

县城管局

3.3全面排查整治圈围占压燃气管道等问题。

县住建局

3.4加快推进燃气老旧管网的更新改造

县住建局

4.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用户的安全隐患

4.1对使用燃气的机关事业单位食堂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推进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力争7月底全部安装到位。督促燃气使用单位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4.2对使用燃气的国有企业食堂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推进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力争7月底全部安装到位。督促燃气使用单位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

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4.3对使用燃气的养老机构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推进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力争7月底全部安装到位。督促燃气使用单位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

县民政局

4.4对使用燃气的学校、幼儿园和教育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推进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力争7月底全部安装到位。督促燃气使用单位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

县教体局

4.5对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商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推进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力争8月底全部安装到位。督促燃气使用单位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

县商务局

4.6对使用燃气的景区文旅星级酒店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推进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力争8月底全部安装到位。督促燃气使用单位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

县文广新旅局

4.7对使用燃气的非星级宾馆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推进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力争8月底全部安装到位。督促燃气使用单位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

县公安局

4.8对使用燃气的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推进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力争8月底全部安装到位。督促燃气使用单位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

县城管局

4.9对使用燃气的医院、托幼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推进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力争8月底全部安装到位。督促燃气使用单位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

县卫健委

4.10对使用燃气的工业企业食堂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推进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力争9月底全部安装到位。督促燃气使用单位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

县工信局

4.11对使用燃气的商住混合体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推进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力争9月底全部安装到位。督促燃气使用单位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

县消防救援大队

4.12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安全检查,组织燃气企业对餐饮等公共场所用户集中开展一次全覆盖入户安全检查。

县住建局

4.13积极推进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要带头安装。

县住建局

5.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

5.1常态化燃气安全宣传,发动乡镇)、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安全宣传和提醒。

县住建局乡镇、城市社区

5.2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入户安全宣传和安全检查。

县住建局

5.3通过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微信等方式,组织六进(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企业、进工地、进公共场所)等活动,广泛开展燃气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使燃气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附件2

燃气安全防范百日攻坚检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地点

问题隐患

整改问题隐患

执法、

处罚情况

燃气场站

燃气管线设施

瓶装燃气

运输、储存

餐饮等公共场所

其他

:各行业责任单位各乡(镇)高新区、城市社区每月24日前将此表分别安委办住建局。


附件3

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用户安装

报警装置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用户类别

总户数

已安装

未安装

安装率

管道燃气

餐饮

景区星级酒店

非星级宾馆

学校、幼儿园

医院、托幼机构

机关、企事业单位

食堂

养老机构

瓶装燃气餐饮用户

:各行业责任单位各乡(镇)高新区、城市社区每月24日前将此表分别安委办和住建局、县商务局


附件4

燃气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安全隐患排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企业名称

类型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经营场所(地址)

所在乡镇

所在村(居委会)

管道燃气、瓶装液化气或环保油

橡胶软管是否过长(不超过2米)、老化(一般2年更换)、破损,接口是否松动

灶具是否合格(是否有3C认证和熄火保护装置)

调压阀是否合格

是否违规私接三通

液化气瓶与灶具之间是否有安全距离(大于0.5米)

钢瓶是否有二维码

是否安装安全装置(燃气泄漏报警器、自闭阀或切断阀)且定期检验合格

其他问题,如:储存过多气瓶(一般不超过6瓶)、使用后未关闭总阀等

备注

:各行业责任单位各乡(镇)高新区、城市社区每月24日前将此表分别安委办和住建局、县商务局


附件5

信丰县液化气代充点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电话:

序号

乡镇

村(居)

经营场所地址

经营主体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备注

:各行业责任单位各乡(镇)高新区、城市社区每月24日前将此表分别安委办和住建局。


附件6

致全县广大使用燃气xx经营者的一封信样板

   

全县广大使用燃气xx经营者: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全国、省和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深刻汲取2021年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为有效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第xx条第xx款规定:xx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xx,并保障其正常使用。以及第xx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xx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xx元以上xx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xx以上xx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xx;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xxxx

为了我县广大使用燃气xx经营者使用燃气安全,最大限度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在使用管道天然气和瓶装液化气等燃气的xx经营场所务必xx,并保障其xx

xx经营者,县相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xx条相关规定处理。

按照就近原则,选出以下10家液化气站和县中燃公司,供xx咨询xx相关事宜

序号

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信丰县橙乡液化气站

陈老板

18173309356

2

信丰县西牛液化气站

朱老板

13097339027

3

信丰县佳能液化气站

朱老板

13970129571

4

信丰县商业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张老板

13576696434

5

信丰县铁石口液化气站

陈老板

13767795646

6

信丰县亿佳液化气有限公司

刘老板

13766317038

7

信丰县正平液化气站

朱老板

13177977625

8

信丰县古陂液化气站

赖老板

13979731183

9

信丰县狗仔岭液化气站

温老板

13607071189

10

信丰县小江液化气气站

陈老板

13970108783

11

信丰县中燃公司

服务热线

95007

希望广大使用燃气xx经营者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守法意识、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坚决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而努力!最后,祝愿广大xx经营者事业兴旺、平安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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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7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