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受理编号D3600797202304190065)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江西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反映信丰县虎山乡龙州村大塘坑信丰县富越盛生态养殖厂离文物保护单位玉带桥不足1000米,根据《生态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养殖场需距离风景旅游区1000米以上;此外,养殖场距离居民区不到400米,养殖产生的异味影响居民生活。
二、整改措施
1.对养殖场环保设施改造,及时清运粪污,建立粪污收集台账,避免粪污积余产生恶臭气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台账和养殖档案。
三、验收情况
2024年10月15日,信丰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信丰生态环境局、虎山乡政府对养殖场现场核查。
1.新建500m3发酵床和400m3的集污池,建立粪污收集台账和养殖档案,及时转运粪污,避免粪污积余产生恶臭气味。
2.对养殖场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信丰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 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97-3330266
联系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191号
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