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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信访件(受理编号D3JX202405180032)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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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关注问题基本情况

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柏树村漏屋小组正邦公司养猪场,污水处理池的污水排入小溪,污染溪水,影响农田灌溉。

二、整改情况

正邦柏树猪场正常运行环保设施,规范沼液消纳管理,加强日常管理,防止灌溉的沼液冲刷到小溪,不得外排。

三、验收情况

2025年4月10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嘉定镇政府联合进行核查

1.正邦柏树猪场已加强日常管理,规范沼液消纳管理,避免下暴雨时灌溉的沼液随着雨水冲刷到小溪。

2.养猪场在养殖过程中定期加除臭剂除异味。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信丰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410日至2025419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丰县农业农村

联系电话:0797-3330266

联系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191号  

信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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