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省级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奖补资金申报开始啦!
一、申报对象
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以流转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通过依法流转林地的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林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林业企业等林地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不含国有林场实施的场外造林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
(一)申报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奖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林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林业企业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或者林业主管部门认定,且正常经营存续的;
2.在上一年度内净增连片流转的林地,其中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用材林100亩以上,或者油茶30亩以上、或者苗木花卉20亩以上、或者森林药材20亩以上;林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林业企业用材林200亩以上,或者油茶50亩以上、或者苗木花卉30亩以上、或者森林药材30亩以上;
3.流转林地从事林业生产,且流转期限15年以上;流转行为合法规范,合同使用国家制式文本,并经林业部门流转审核;
4.以下情形予以优先奖补:获评省级以上林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已办理林权权属证书的;在江西省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进行合同备案的;以林地量化或者作价入股形成利益共同体,建立“林地变股权、林农当股东、收益有分红”股份合作机制,流转价款采取收益比例分成或者“实物计价、货币结算”方式,不断增加农民收入;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依法开展信用合作业务的。
(二)奖补标准对林地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按上年净增的流转面积60元/亩的标准予以奖补;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每个最高奖补5万元,林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林业企业每个最高奖补10万元。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请。符合奖补条件的林地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可向当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流转合同、林权权属证书、(属于自然人的)身份证证明、(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合作社章程等,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对象填写《年度省级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奖补申报表》,并对申报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存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查。
(二)核查。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乡镇对流转主体申报材料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结果在经营林地所在的乡镇或者村进行张贴公示及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
(三)审核。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对申报奖补的材料进行审核或者实地核查,审查情况按要求书面报省林业局。
(四)奖补。经省林业局审定后,下达奖补资金。
四、申报要求
各地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把审核关,严守评定纪律,确保林地适度规模经营项目能好中选优。经办的林业主管部门需对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奖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坚决做到《办法》明确的“四个不得”。
特别注意!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国法,规定公职人员不得从事营利活动,不得经商办企业。因此,公职人员特别是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不得成为林地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奖补申报主体。
五、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联系电话:15270709918(陈),0797-3361621。电子邮箱:xflyfp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