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到位。我局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大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主要环节的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信丰县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赖兰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书记罗小全同志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局机关各股室、所属各单位聘任林业宣传信息员50多名,为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督促检查到位。根据各阶段工作情况,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意见,并要求相关责任人(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日常管护到位。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做到了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局办公室负责林业局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等工作,对各股(室)、所属各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进行严格把关,杜绝虚假信息和不完整信息的发布,确保网上发布信息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归类准确,便于公众查询和阅读。完善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信丰森林健康网)功能,抓好网站栏目的日常维护,及时内容更新。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500条/年以上的信息公开标准,内容涉及组织机构、部门文件、业务工作、动态信息和其他多个方面,切实做到了及时、高效、全面的公开。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全省统一的市县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我局进一步梳理完善本系统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公开保留、取消、转移、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等行政审批项目信息,明确行政审批法定办理时限和承诺办理时。
(二)认真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公开了2014年度本局财政决算和2015年度财政预算,并将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到具体项目,“三公”经费预决算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化。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了详细分类,分别是: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其他需要公开信息。2015年度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98条。
四、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公开重要信息,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赣南林业”、“信丰手机报”、局官方网站“信丰森林健康网”和市级以上等多种新闻媒介上及时报道有关林业工作方面的重要动态及法规等。同时,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印发办事指南,出刊简报、挂横幅、标语,印发宣传单张,设立投诉电话、意见箱等形式全方位公开政务信息,方便群众办事。
五、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信息公开统计等相关工作流程。
六、政策措施及热点舆论解读回应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群众对关于政策措施及热点舆论回应的申请。
七、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八、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方向
2015年,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了较大的改进,但与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
(一)健全信息公开发布机制。继续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制定信息统计报送制度,修改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通过培训、讲座的形式,加强各单位(股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了解,增强公开意识,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
(三)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局网站的内容维护,优化栏目设置,更新政务公开相关内容,提升信息检索功能,做好相应内容的链接工作。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通过咨询活动、派发宣传单等形式,加深广大群众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承诺、公开内容以及公开途径的了解。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检查。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的审核登记、信息发布、问题回复、后续跟踪等各环节的监督,增强信息发布和回应的权威性和时效性。坚持定期检查、社会评议、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1月20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信丰县林业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3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3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