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2024年12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信丰县行政审批局对1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31日。
联系电话:0797-3330819
通讯地址:信丰县人民政府B栋224
邮 编:341600
附件:1.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方案文本、技术评审
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2024年12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信丰县行政审批局对1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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