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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国土空间规划2024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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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是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面批复实施的第一年,抓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事关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事关优化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格局、事关统筹新型城镇化与乡村全面振兴,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常委会审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省厅的指导下聚焦构建更加科学、更加权威、更加严肃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发挥并坚持好规划引领作用,加快构建赣州省域副中心城市新格局,为城乡发展注入更多动能,在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领域中“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

一、完善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现引领性

1.做好市级总体规划报批“后半篇”文章。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宣传报道,做好规划解读,凝聚全市上下了解规划、尊重规划、共同推动规划实施的共识,强化社会大众的参与和监督。做好《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上报版、公开版印发工作。

2.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指导并协助各地做好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印发、规划解读宣传和实施工作。

3.启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做好市县两级总体规划数据上报汇交工作,全面启用心的规划数据库。

4.开展市中心城区分区规划编制。对照自然资源管理事权,以行政区为单元,编制好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分区规划(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传导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分区深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与利用格局。

5.有序推进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导各地全面开展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以乡镇为单元,传导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夯实乡村全面振兴基础,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编制。结合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进“通则式”村庄规划有效覆盖。

二、深化相关专项规划协同推进增强协调性

6.健全专项规划管理。深化“多规合一”改革,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外另立空间类规划。建立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合规性审查等统筹管理制度,重点审核专项规划是否符合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以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确保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的相关约束性指标及项目得以落实。

7.强化交通和市政专项规划支撑。启动新一轮《赣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编制,系统开展交通出行调查,建立与城市用地、产业、经济、生活相匹配的、完善的、面向未来、绿色低碳的现代化城市交通系统。开展《赣州市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综合规划》编制,系统布局并梳理完成安全可靠、系统完备、高效实用、绿色智能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组织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进行提升,瑞金、龙南开展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编制。

8.完善公共服务专业规划领域覆盖。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教育网点布局、供水、公园体系、普惠托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卫生应急)布局规划,做好重大设施落位布局,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公共设施布局。

三、创新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体系,突出实施性

9.建立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体系。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好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全面建立我市全新的市县一体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体系。

10.全面完成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编制完成《赣州市中心城区详细规划单元规划》。各县结合总体规划初步完成详细规划单元划定,实现单元全覆盖。

11.启动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按照先立后破原则,分层、分区、分类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先规划后建设、未规划不建设、严格按规划建设”。加强对县城详细规划的编制指导,提升规划编制水平。

12.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因地制宜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适应乡村人口变化趋势,优化村庄布局、产业结构、公共服务配置。坚持“多规合一”,积极运用好村庄规划“五分法”,促进乡村地区集约高效发展,进一步提升村庄规划质量,做好简明村庄规划手册,推动我市村庄规划编制标准出台。

四、优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措施,提高科学性

13.完善“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运用。完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建设,加快各类法定规划数据纳入“一张图”系统,支撑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确保新增建设用地全部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优化规划审查入库等功能模块,持续加强县级及跨部门推广应用力度。

14.有序推进市级规范标准编制。因地制宜制定我市详细规划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细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日照、间距、停车等地方性规划标准,体现地域文化、地方特点和优势,防止“千城一面”。

5.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加大城市设计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应用力度,加强城市空间形态、环境景观、建筑体量风格、建筑高度、色彩风貌等各方面管控。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空间设计,塑造美丽乡村特色风貌。

16.加强专家和社会公众参与。组织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专家进行政策研讨,更好发挥专家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的作用。在规划编制中切实运用好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17.探索注册城乡规划师签字执业规范探索建立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成果由注册城乡规划师签字的执业规范实施规划成果终身负责制。在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编制中探索相应的执业资格签字负责制。

五、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促进系统性

18.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提升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敬畏意识,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加强和规范有限人为活动认定和管理。

19.严格遵循城镇开发边界管理要求。引导城镇建设用地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布局,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不规划建设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进一步深化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用地安排,细化功能分区和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避免“寅吃卯粮”。

20.推进市县总体规划实施。坚持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引领,严守规划底线,将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战略、任务、指标传导到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和执行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格做到“先规划后建设”。

21.深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城市更新行动指引。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内强化城市更新的规划统筹,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优化,实现城市发展方式转型,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城市竞争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推动土地复合利用,探索新型产业用地等形式,提高土地节约利用水平。

22.切实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发展。积极做好乡村振兴政策运用,强化乡村振兴过程中用地保障,用好留白机制和弹性预留机制,进一步探索更多规划保障措施。

23.持之以恒推进赣南风貌传承。持续抓好赣南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进一步形成具有赣南特色风貌的美丽乡村。在各类建筑中更大力度使用赣南建筑符号和元素,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一批典型案例继续推广。

24.开展实施监测和体检评估。对规划确定的重要指标、重要控制线、重大战略等规划实施情况和重大工程进行监测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开展规划实施体检。探索开展规划重大事项报告和规划督察制度。

六、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保障,夯实基础性

25.做好规划实施监督迎检工作。高标准完成省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管理专项检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26.健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好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在完善国土空间规划方面的重要作用,重要规划方案要提交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

27.强化规划专业人才支撑。指导各地探索建立驻村、驻镇规划师制度。对编制村庄规划开展专业技术指导,保障编制质量,进一步提升村庄规划编制实用性。鼓励地方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具备丰富经验的规划专业技术人才,精准对接社区需求,打通规划服务社区“最后一公里”。

28.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培训。在市县党校主体班开设国土空间规划课程,参加好省厅组织的专题培训,组织基层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基层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水平。

建立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任重道远,市县两级自然资源将在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大担当攻坚克难、奋发有为,谱写好自然资源事业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