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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小霖、彭振东、彭剑杰继承彭良裕、李坊美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信丰县嘉定镇花园村砚瓦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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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公示

                编号:202423911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继承(转移)登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06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信丰县5G产业园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              

联系方式:0797-3338630.

被继承人

继承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彭良裕、李坊美

彭小霖、彭振东、彭剑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信丰县嘉定镇花园村砚瓦形

360722008009GB07565F00010001

381.80

住宅

信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