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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志峰继承曹宗炎的林权(信丰县新田镇百石村石旱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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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林权)继承公示表

编号:2024241806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 6 月 27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5G产业园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信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 0797-3338630 

序号

被继承人

权利人

(继承人)

林地坐落

小地名

面积(亩)

四至

林种

树种

林地权属

林木权属

使用期限

不动产单元号

内业号

林班号

西

所有权

使用权

所有权

使用权

1

曹宗炎

曹志峰

信丰县新田镇百石村石旱小组

老茶园,石龙迳

37.50

山窝靠本组曹享金山场

山界靠本组邱仔荣山场

山脚靠田

山脚靠田

用材林

杉木、油茶、马尾松

/

20070101日起20761231日止

360722013001JE00103L00000001

00024

19015

                                                  

信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