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林权)继承公示表
编号:2024241806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 6 月 27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5G产业园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信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 0797-3338630
序号 |
被继承人 |
权利人 (继承人) |
林地坐落 |
小地名 |
面积(亩) |
四至 |
林种 |
树种 |
林地权属 |
林木权属 |
使用期限 |
不动产单元号 |
内业号 |
林班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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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
南 |
西 |
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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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 |
使用权 |
所有权 |
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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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曹宗炎 |
曹志峰 |
信丰县新田镇百石村石旱小组 |
老茶园,石龙迳 |
37.50亩 |
山窝靠本组曹享金山场 |
山界靠本组邱仔荣山场 |
山脚靠田 |
山脚靠田 |
用材林 |
杉木、油茶、马尾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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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01日起2076年12月31日止 |
360722013001JE00103L00000001 |
00024 |
19015 |
信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