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已完成首次登记并具备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条件的商品房项目清单公示(化解“登记难”第一批)
广大购房群众:
现将已完成首次登记并具备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条件的商品房项目清单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开发企业 |
楼幢号 |
备注 |
1 |
景洲尊御 |
江西景洲实业有限公司 |
2、5、9 |
3、6栋暂不具备办证 |
2 |
城南壹号1-1地块 |
信丰琦建置业有限公司 |
12、14、18 |
全部具备办证 |
3 |
城南壹号1-2地块 |
信丰琦建置业有限公司 |
3、4、8、9 |
全部具备办证 |
4 |
嘉福未来城二期 |
信丰嘉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A-3、A5、A6、26 |
正常办证 |
5 |
润达国际环球港锦园 |
信丰润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10 |
正常办证 |
6 |
东投旭顺府 |
信丰顺府置业有限公司 |
3、9、10、11、20、21 |
一期全部具备办证 |
7 |
南山花园二期 |
赣州中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4、5、6、7 |
全部具备办证(拆迁户涉及到完税的需要提供完税凭证) |
备注:上述项目清单为变动数据,具体以不动产登记机构窗口查询数据为准。
温馨提示:据目前统计,以上小区部分购房业主还未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房地产遗留问题项目不等同于正常项目,极易产生因房地产企业存在法律纠纷、注销或破产等问题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情况。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在法律意义上无法保障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在能办证的情况下, 越早办证,对购房业主越有利。
为切实保障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请各位购房业主主动联系开发企业准备申请材料,各开发企业也要积极配合购房业主,尽快到信丰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让各位购房业主早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办理时:购房人可携带购房增值税发票、契税发票及办理商品房转移的相关材料到信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自主申请办理。
申请人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可申请《不动产权证书》免费邮寄服务。
办理地址:信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信丰县5G产业园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咨询电话:0797-3338632)
信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