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202447087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 年 12 月 10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小河分中心)
联系方式: 1397974993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 宗地面积(m²) |
建筑面积(m²)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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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井明,刘香妹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信丰县小河镇新芫村莲花冬 |
360722015004JC14101F00010001 |
115.06 |
302.73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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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小河分中心)
2024年 11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