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林权)首次登记公示表
编号:202445676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5G产业园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信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 0797-3338630
信丰县虎山乡中心村荷树芫小组
序号 |
权利人 |
林地坐落 |
小地名 |
面积(亩) |
四至 |
林种 |
树种 |
林地权属 |
林木权属 |
使用期限 |
不动产单元号 |
内业号 |
|
备 注 |
|||||
东 |
南 |
西 |
北 |
林 |
|||||||||||||||
所有权 |
使用权 |
所有权 |
使用权 |
班号 |
|||||||||||||||
1 |
刘来风 |
信丰县虎山乡中心村荷树芫小组 |
大坑仔 |
33.38 |
张华林山场 |
李长生山场 |
钟锦华山场 |
温七生山场 |
用材林 |
杉木、马尾松 |
/ |
√ |
√ |
√ |
2007.01.01—2076.12.31 |
360722024003JL00228L00000001 |
/ |
/ |
/ |
信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