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202447134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十五 个工作日内(2024年 12月 09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迎宾大道5G产业园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 0797-3338632 。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张祥贵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信丰县嘉定镇迎宾大道(西江苑J栋1-406号) |
赣房权证信丰字第35823-1/2、2/2号 信国用(2011)第0107960-16号 |
林四姣 |
登记机构: (印 章)
2024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