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4383248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 年12月
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大阿分中心
联系方式: 18270776078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刘家生 郭三妹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信丰县大阿镇川风村下鹊组 |
360722004007JC01334F00010001 |
宗地面积:135.85㎡
建筑面积:283.82㎡ |
住宅 |
|
公告单位: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大阿分中心
2024年
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