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公告
编号: 202449380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 年 12月 24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安西分中心
联系方式: 199 7972 0012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刘辉富 |
刘明亮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信丰县安西镇安芫村肖屋 |
360722021002JC00177F00010001 |
宗地面积:127.3㎡建筑面积:189.9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公告单位: 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安西分中心 2024年 12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