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注销、作废公告
编号:202449001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注销并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宗地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信丰县林证字(2007)第1203050017号 |
蓝(兰)祥发
|
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
0362123120305MDYMSY00029 |
信丰县西牛镇上彭村罗屋小组 |
小地名:旧历岭 2.0亩 |
登记机构:(印 章)
2024年 11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