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4518732、202451889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十五 个工作日内(2024 年 01 月14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迎宾大道5G产业园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97-3338632 。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黄功伟、钟水姣
|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 |
信丰县嘉定镇黄峰村下琴堂二组 |
信丰县林证字(2007)第0129220025号 |
黄二秀、黄惟红 |
2 |
黄功伟、钟水姣
|
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转移 |
信丰县嘉定镇黄峰村下琴堂二组 |
信丰县林证字(2007)第0129220001号 |
黄二秀、黄惟红 |
登记机构: (印 章)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