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2025072628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5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大塘埠分中心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邱昌金付琼秀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信丰县大塘埠镇大塘村上横坑组 |
360722016005JC00396F00010001 |
宗地面积:135m²;建筑面积:339.08m² |
住宅 |
该房屋于2006年建成,属农房一体总登记时遗漏的 |
单位名称: 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大塘埠分中心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