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202515205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5 月 9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安西分中心
联系方式: 199 7972 0012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刘世芳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信丰县安西镇大星村上山组 |
360722021004JC06211F00010001 |
宗地面积73.46平方米建筑面积180.99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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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安西分中心
2025年4月15日
制表人:曾粤华 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