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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世芳信丰县安西镇大星村上山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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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515205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5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安西分中心  

联系方式:199 7972 0012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刘世芳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信丰县安西镇大星村上山组

360722021004JC06211F00010001

宗地面积73.46平方米建筑面积180.99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公告单位:信丰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安西分中心

2025415

制表人:曾粤华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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