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供销社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及
落实《2014年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总 结
2014年,我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对我社今年以来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4年1-11月,我社在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信息192条,比上年同期的158条增加了34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社对外公开的信息主要分别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法规、规范性文件、其他有关文件、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政务动态、统计数据、人事任免和其他需要公开信息。2014年新增加了公告公示和财政预决算内容,公告公示栏公开信息16条,财政预决算栏公开了部门预算收支总表、“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形式。一是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二是单位宣传栏,我社将上级党政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全国总社、省市社重要工作部署,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本系统重点工作调度,职工关注的重大人、财、物安排,拟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都及时在公开栏张贴、公示,并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三是上级单位媒体。经常向全国总社,省、市供销社等上级部门的网站报刊报送信息。
(三)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社无收费项目,未收到申请公开事项,没有出现因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落实《2014年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我社认真落实《工作要点》要求,不断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公开的信息数量有了大幅增加,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我社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的职责。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为信息提供人,将日常工作情况作为信息报至人秘股,再由人秘股长进行梳理汇总,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人秘股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媒体将信息公开。
(二)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二是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
(三)主动及时公开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我社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四)加强了政策解读与宣传。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全国总社、省、市社文件和政策,我社及时解读和公开宣传。让基层企业和群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相关政策和举措,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五)财政资金信息作了公开。今年,我社将部门预算收支总表、“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在财政预决算栏进行了公开。
三、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有些工作人员工作动态上报不及时,信息收集梳理不及时,导致许多在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的信息大多数都是集中在月底一次公开发布。
二是公开范围不够广泛。主动公开的信息多数是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及工作动态信息,因此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范围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
四、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继续通过每月定期通报等工作形式,进一步提高有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建立起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推动我社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2、进一步加强有关人员学习。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信息公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使参加学习的同志更加清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3、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要求各股室及时将本部门工作情况上报到人秘股,由人秘股梳理汇总,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审核后,人秘股要及时在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4、进一步加强保密审查。要求负责审核和发布信息的同志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增加信息公开数量的同时,加强保密审查工作,做好公开和不能公开信息的界定,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