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供联字〔2015〕1号
信丰县供销社
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县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我社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4年,我社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不断拓宽公开领域,信息内容更加全面,信息公开更加及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我社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的职责。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为信息提供人,将日常工作情况作为信息报至人秘股,再由人秘股长进行梳理汇总,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人秘股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媒体将信息公开。
(二)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二是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
(三)主动及时公开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我社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四)加强了政策解读与宣传。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全国总社、省、市社文件和政策,我社及时解读和公开宣传。让基层企业和群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相关政策和举措,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社在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信息206条,比上年度的204条增加了1%。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社对外公开的信息主要分别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法规、规范性文件、其他有关文件、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政务动态、统计数据、人事任免和其他需要公开信息。2014年新增加了公告公示和财政预决算内容,公告公示栏公开信息16条,财政预决算栏公开了部门预算收支总表、“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形式。一是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二是单位宣传栏,我社将上级党政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全国总社、省市社重要工作部署,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本系统重点工作调度,职工关注的重大人、财、物安排,拟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都及时在公开栏张贴、公示,并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三是上级单位媒体。经常向全国总社,省、市供销社等上级部门的网站报刊报送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社未收到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社无收费项目,信息公开收费额0元,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社没有出现因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不够及时。2014年9月份没有公开一条信息。有许多在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的信息大多数都是集中在月底一次公开发布。
2、公开范围不够广泛。2014年虽然增加了财政预决算栏2条信息,但其它主动公开的信息多数是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及工作动态信息,因此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范围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
(二)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继续通过每月定期通报等工作形式,进一步提高有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建立起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推动我社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2、进一步加强有关人员学习。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信息公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使参加学习的同志更加清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3、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要求各股室及时将本部门工作情况上报到人秘股,由人秘股梳理汇总,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审核后,人秘股要及时在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4、进一步加强保密审查。要求负责审核和发布信息的同志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和增加信息公开数量的同时,加强保密审查工作,做好公开和不能公开信息的界定,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
二O一五年元月二十四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县供销社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单位负责人:肖一凡 审核人:邱洪华 填报人:甘旺东
联系电话:3361687 填报日期:201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