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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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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信丰县科学技术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信丰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jxxf.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信丰县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5G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电话:3336196,邮箱:kjj333619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信丰县科学技术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有重点、有步骤地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引导公众和舆论。2020年,我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版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从信息分类来看,规范性文件26条,政务动态556条,计划总结2条,单位及领导简历1条,年度报告1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健全了工作机制。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公开评议、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社会监督等各项内容,对各股室工作职责进行细化,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底考核范围。今年,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检查和督办本单位信息公开的进展和落实情况,不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 
    二是制定了工作方案。根据全县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订了《信丰县科技局2020年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确定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内容、工作措施、目标效果以及工作责任,为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领导班子成员实行督办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抓实了信息公开。2020年以来,我局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信丰县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切实提高信息员的专业素质。同时,通过会议、自学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了解《条例》、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为《条例》的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及时更新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政务信息;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采取现代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微信、微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持续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多维度立体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

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股室工作职责进行细化,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底考核范围调整了信息公开监督小组成员,配备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网上信息管理员,健全了组织,完善了工作机制,有效地推进了我局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的方式单一。信息公开停滞在一般工作要求上,缺乏创新性和有效性。

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一部分公开信息具有时效性、实效性,致使所公布的信息超出时效。

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够。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是通过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宽。 

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继续加强每月信息公开任务回头看,进一步提高单位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建立起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并加强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进行梳理,积极探索重大决策信息的公开制度,重点对科技惠民、惠企政策等信息进行及时更新。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障制度。要进一步建立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培训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是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要加强对单位信息员的组织培训,切实提高单位的信息公开专业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