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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教育局创建“森林校园”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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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教育局创建“森林校园”实施计划

为进一步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绿化、美化我县中小学校园环境,提升我县城乡和通道绿化水平,根据《信丰县2013年度“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创建和谐校园。按照“绿树成荫、房在树下、校在林中、生态环保”的总要求,建设“绿色、生态、和谐”的森林校园

二、目标任务

以提高绿化率、提升校园文化品位、改善学校生态环境为目标,将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建设成为生态自然、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地方,成为环境优美、空气清新、宜居宜学的场所。森林校园创建按照分类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从2013年起,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全部达到“森林校园”标准。2015年,全县86所学校(其中27所中学,59所小学)达到“森林校园”标准。

1105国道沿线中心小学:嘉定5所、小江、铁石口、大塘、西牛各4所、工业园学校1所,共22所学校;

2、信安公路沿线中心小学:古陂、大桥、新田各4所,共12所学校;

3、信池公路沿线中心小学:大阿、油山各3所,共6所学校;

4、信雄公路沿线中心小学:正平3所;

5、安西、虎山、崇仙、小河、万隆等中心小学各2所,共10所学校;

6、全县所有中学、高中及天华职业技术学校共27所;

7、城区县直小学6所。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全县中小学校长任成员的信丰县教育局“森林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森林校园创建工作的宣传发动、统筹协调、制定标准和总结表彰工作。指导、督促各校“森林校园”创建,确保全面完成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英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事项、具体任务布置、工作检查、过程督查、经验总结和组织考评验收。

各校要成立相应的“森林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落实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细化工作目标与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编制森林校园建设规划。各校要按照森林校园创建的标准和要求,认真编制森林校园建设规划。新建、待建学校要与校园总体建设规划同步,认真编制森林校园建设规划。已建学校要在巩固原有绿化成果基础上,精心编制森林校园创建规划。各校要在规划中突出前瞻、科学的特点,按照教学区、生活区、休闲区及体育运动区等不同区域功能与特点进行植树绿化布局,注意树木花卉搭配科学合理,空间层次营造和谐相宜,打造优美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森林校园”建设规划图于2013218日前报“森林校园”创建办公室林英星同志处,同时上报所需苗木数及苗木规格。

(二)组织实施森林校园创建。今年起至2015年,分期分批实施“森林校园”创建。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努力,全县86所学校达到“森林校园”标准(2013年初具雏形,2014年渐成规模,2015年全面达标)。到2017年,全县所有学校达到“森林校园”标准。2013年列为“森林校园”创建的学校,要按照新编制的森林校园创建规划,分步推进实施创建工程。一是组织发动。各创建学校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创建目标,强化创建责任。二是整地种植。20132月初至2013230日前,各创建学校要迅速掀起整地植树的高潮,加强整地种植的全过程管理,提高质量,确保成活率。223日前各校要把所需的苗木数和苗木来源,需要订购的苗木数报林英星处,以便统一协调采购。三是加强管护。20138月,各创建学校要抓好植树绿化“回头看”,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段、地块,抓住适宜天气及时进行补植。进一步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三)大力开展植树护绿活动。各校要结合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弘扬生态文明,共建森林校园”为主题的植树护绿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参与森林校园创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开设“生态文明教育课堂”,将绿化和环保知识融入到相关课程的教学活动中。利用征文活动、知识竞赛、图片展览、橱窗板报、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少先队和共青团活动等多种形式,强化校园绿化知识和保护环境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森林校园创建活动,通过建设“成长林”、“感恩林”、“孺子林”等多种形式,倡导师生自觉投身到森林校园的创建之中。创建森林校园要按照树多、量大、景美的要求,不断提高绿化率,确保成活率。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校长是创建“森林校园”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主要责任人,各校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改善校园环境,提高校园文化品位为目标,不折不扣完成创建“森林校园”的目标任务。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成立机构,细化目标,强化责任,及时总结,争取至2015年底,第一批86所“森林校园”创建学校全部验收达标。

(二)多元投入,提高质量。各校要把森林校园建设作为校园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把森林校园创建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各校要在争取财政支持和保证学校公用经费列支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拓宽渠道,创新思路,通过联谊共建、冠名育林等多种形式,倡导在校师生、家长、毕业学生、社会成功人士捐资,支持学校森林校园建设。

(三)强化考核,确保实效。县教育局创建“森林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校森林校园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并把“森林校园”创建工作列入学校年度目标考评。对森林校园创建工作突出的学校给予表彰,对工作落后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