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教育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信府办字〔2013〕38号)要求,综合信丰县教育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特编制信丰县教育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内容。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报告将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www.jxxf.gov.cn)上公开,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信丰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97-3339776。
一、概述
2012年,信丰县教育局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服务政府的目标,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教育发展、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了组织领导。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工作机构。8月份因人事变动,调整了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新任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人秘股,由人秘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事务,同时由局各股室协助承担有关业务,有效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顺利开展。
(二)完善了工作机制。一是完善了本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完善了本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本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完善了本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界定了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制定了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
(三)落实和完善了相关配套措施。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方便群众及时、有效了解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及时在“江西省信丰县教育网”门户网站提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公开办事程序、下载表格等服务信息。
(四)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宣传。2012年,我局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业务素质。同时,通过信丰教育网、信丰教育简讯等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了解《条例》、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为《条例》的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我局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2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7条,同比下降8%。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详细分类,分别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法规、规范性文件、其他有关文件、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政务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公告公示、统计数据、人事任免、考录招聘、表彰奖励、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需要公开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形式。一是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部门信息公开网页主动公开本局政府信息,群众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信丰教育网。在信丰教育网站设有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专门为公众提供本单位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三是信丰教育简讯。通过信丰教育简讯,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未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额0元,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我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部分信息具有时效性、实效性,由于部分信息学校上报较迟,致使少数所公布的信息超出时效。二是因工作繁忙等原因,导致政府信息公开的总量有所下降,质量尚需提高。三是公开内容的实用性不够。主动公开的信息多数是本局文件及教育工作动态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广,与公众的需求及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切实落实责任制,建立起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加强对公共服务信息的发布。三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加强对部门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信丰教育网、信丰教育简讯专栏的建设,加强对本局政府信息的公开。四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能力与水平,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