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文旅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推进县委“1217”总体思路落地见效,不断增强优质文旅供给,持续优化文旅发展环境,着力提升我县文旅产业核心竞争力,激发文旅市场活力,持续擦亮“世界橙乡、北江源头、融湾标兵、人信物丰”名片,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康养旅游后花园,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11条,分为六个方面的奖励扶持:
第一方面是“扶持重大文旅项目建设”,对引进十大文旅集团、文旅龙头企业并落地建设,以及具有文旅产业协同效应、有利于推动本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较大的新建重大文化旅游、新业态旅游项目(旅游地产项目除外),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第二方面是“优化文旅营商环境”,这条沿用市里扶持措施,在建立重大文旅项目用地会商机制、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完善诚信体系、加快文旅人才发展四个方面进行了优化。
第三方面是“引进文旅项目奖励”,这条沿用市里扶持措施,针对成功引荐固投在1亿元以上的文旅项目落地(旅游地产项目除外)的第一引资人给予适当奖励。
第四方面是“支持旅游要素完善”,这条在市里扶持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了鼓励赛事活动、支持举办特色文旅活动、鼓励特色宴席发展、支持发展“互联网+文旅”业态方面扶持奖励。
第五方面是“支持旅游品牌创建”,对创建成功的各类旅游品牌进行分级奖励,在市里扶持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了对三星级旅游饭店、三星级旅行社及旅游要素品牌旗舰店的创评奖励。
第六方面是“加大市场开拓扶持”,这条在市里引客入赣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周边县市政策和我县实际,作了优化调整,针对一日游、两日游、多日游、高铁团队、红培研学、设立旅行社分社、营销推广活动进行奖励。
三、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信丰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人:张宇轩
联系电话:0797-3335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