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卫健委有关文件精神(赣卫办家庭字〔2015〕19号),切实做好2020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免费体检工作,具体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5月30日六天,对象必须在体检当天早上8点半之前(空腹)到达体检医院(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体检地点:赣南医学院二附院急诊楼四楼 。
二、体检对象
全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扶对象:
1.49周岁以上且独生子女为三级以上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特扶对象;
2.4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家庭特扶对象。
三、体检项目、标准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免费体检项目见附件1,标准为男性240元/次,女性325元/次,体检经费由县卫健委统一负责。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卫健办主任为此次免费体检工作责任人,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提前将体检时间、地点及体检的相关要求(如:体检当天早上要空腹,不得进食)通知好对象,有条件的乡镇要集中统一接送体检对象,以确保体检对象的人身安全。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社会环境。
2.委机关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好此次体检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实施体检的医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该项工作,做到热情接待,开设绿色通道,热心细致的提供优质服务,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确保此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免费体检工作的质量。
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免费健康体检仅限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本人享受,不得代检,如特殊情况对象无法参加此次体检的,不再补检。
联系人:家庭发展股 周建斌 电话:19970777252 0797-3303309 ;
二附院健康管理科 李燕 电话:15870721556。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