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
为深入贯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要求,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20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基层字〔2023〕7号)及《关于印发江西省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赣卫基层字〔202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抓好 2023年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升项目服务质量,全面压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暨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3年12月25日-29日,原则上每个乡镇考评时间半天。
二、评价形式及人员安排
(一)评价形式: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考核。部分评价数据在医谷系统、江西省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江西省孕产妇管理等系统采集,以及比对每月报表数据,现场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情况作为得分依据现场进行评分,其他现场评价部分按照评价内容进行现场核查评分。
(二)评价组:
第一组组长:张陈志
联络员:刘路路
成 员:黄为祯、王菌、梅开花、邵红花、张元红、
刘华锋
考核单位:正平镇卫生院、小河镇中心卫生院、万隆乡卫生院、九渡卫生院、大阿镇中心卫生院、油山镇卫生院
车辆安排:委机关安排车辆
第二组组长:袁长红
联络员:王 婧
成 员:孙俊松、何湉、陈杰、宋小妹、卢雄、刘飞霞
考核单位:大桥镇卫生院、古陂镇中心卫生院、新田镇中心卫生院、安西镇卫生院、虎山乡卫生院。
车辆安排:妇幼保健院安排车辆
第三组组长:温圣金
联络员:郭丽云
成 员:曾石生、谢 文、王剑彪、施小龙、邹勇健、
李怡楠
考核单位:大塘埠镇坪石卫生院、西牛镇中心卫生院、西牛镇黄泥卫生院、西牛镇星村卫生院、嘉定镇同益卫生院。
车辆安排:疾控中心安排车辆
第四组组长:王小明
联络员:钟宏伟
成 员:赖俊怡、陈浦富、蓝明兴、廖 婷、肖 健、
魏露霞
考核单位:大塘埠镇中心卫生院、铁石口镇卫生院、小江镇中心卫生院、崇仙乡卫生院、嘉定镇卫生院。
车辆安排:卫监局安排车辆
三、考评计分
年终绩效考评计分采用现场考评得分+日常工作评分相结合方式计分。其中现场考评得分占比80%,日常工作评分占比20%。
(一)现场考评得分。由考核组依据《信丰县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场绩效评价表》内容进行现场评分。
(二)日常工作评分。由委机关相关业务股室综合平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价计分。
四、信息汇总。2024年1月5号前,考核组和相关股室把评价得分情况和特色亮点、存在问题、工作建议交基层卫生股,由基层卫生股负责统计汇总,并形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年度报告,提交委党组。
五、其他事项
(一)评价考核期间,各基层医疗机构按要求及时准确的提供相关评价资料,不能按时提供的,由评价考核组在现场评价总分中适当扣减分数。
(二)现场评价期间,针对乡镇卫生院反映强烈的争议,全体考核组成员共同商议后由组长现场作出裁定,考核组可能无法达成共识的或组长不能当场作出裁定的,由对口股室或业务指导机构提出意见,提交委党组裁定。
(三)评价考核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依据评价标准,真实地反映各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的质量和效果。
(四)评价考核结束时,考核组要及时将绩效考核反馈单(附件3)反馈至被评价单位,并由被评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现场打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被评价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盖章的,由考核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五)每个乡镇卫生院评价工作时间原则上为半天,请被抽调参与考核人员单位和个人统筹安排好工作,配合支持完成好考核工作。
(六)考核组成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违规接受宴请,不得收受任何礼品和土特产。
2023年12月18日